温州市鹿城区建立调解建议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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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高效解决劳动争议,今年9月,温州市鹿城区仲裁院建立调解建议书制度。调解建议书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时一并发出。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由承办仲裁员综合考虑案情,在开庭前认真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各自所面临的仲裁风险。仲裁员融法于情,以案说法,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往往能得到缓和,推动调解达成。调解建议书着眼于化解纷争,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立场明确、行文朴素、用词恳切,既能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也减少了当事人对立情绪,深得当事人认可。 截至目前,该院已向80余件案件的160余位当事人发送了调解建议书,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63起,同比增长39%。有效提高了仲裁调解率,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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