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多形式”庆祝《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颁布一周年

发布时间: 2016-12-07 信息来源: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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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宣传《条例》,让更多人全面、深刻了解《条例》,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在国家宪法日和《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宁波市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庆祝《条例》颁布一周年。

一是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宁波劳动争议预防与治理论坛”。12月2日,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宁波劳动争议预防与治理论坛”在宁波人才大厦顺利举办。论坛围绕“共享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的厘清与认定”、“用工灵活化背景下的劳动争议防范”及“如何让劳动争议足不出户——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等三个专题,分别从官方、理论和实务三个角度予以探讨。本次论坛呼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号召,邀请社会各方探讨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帮助企业更好地提高用工管理水平、降低用工风险做出了有益的指引。

二是发布了《2016年度宁波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12月2日,在第二届中国宁波劳动争议预防与治理论坛上,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2016年度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是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对近几年企业败诉案件分析基础上精心挑选而成,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提高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从而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

三是与全省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12月4日,根据省统一部署,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鼓楼地铁站台附近广场开展了以“公平正义 阳光仲裁——热烈庆祝《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颁布一周年”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提供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吸引了过往市民纷纷驻足,前来咨询法律知识、领取宣传资料。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约400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引导市民扫描关注“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条例》知识竞赛。全市各区县(市)也在同日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是组织专题培训。12月初,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排一名同志分两次专程到“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给咨询工作人员介绍《条例》的内容,进行深入的解读,便于他们在解答群众咨询和答疑时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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