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心田 法律援助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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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心田 法律援助惠民生 义乌市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卓有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今年截至11月,该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16件,涉案金额3300余万元,处理量居全省各县市首位。为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义乌市仲裁院借助被省司法厅和省人社厅确定为19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单位之一的东风,坚持硬件与软件两手抓,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工作站自2011年4月成立以来,扎实开展各项职能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服务,取得累累硕果,深受社会各界肯定,截至今年11月,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访6655人次,受理援助申请1153件,提供法律援助1075件,代书635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工伤待遇等1200余万元。法律援助减少了群众不必要的上访、信访,让他们在法制轨道上维权,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加大投入,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在仲裁院内专设办公窗口,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工作站外观设计,统一标识,并将各项制度公开上墙。积极创造条件,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设备,确保硬件设施到位。同时,编印法律援助宣传折页、法律援助联系卡等资料,供来访群众免费取阅,助其第一时间掌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等各种维权途径。 二、健全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专职律师值班制度。仲裁院通过与司法局协商,由法律援助中心选派6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专职律师,每个工作日到工作站轮流坐班,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登记工作,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劳动者免费提供代书、调解、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开展形势教育和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求助者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仲裁院在调解、立案和仲裁等工作环节中,对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代理人的,及时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做出援助决定并指派专职律师实施法律援助。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开展“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结”的三优先原则,采取“监察取证、法援代诉、仲裁调解、法院执行”联动模式,节省立案、送达、庭审等大量的工作时间。三是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仲裁院和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不断优化衔接互动机制,明确例会由法律援助中心和仲裁院轮流组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各镇街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劳管所、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参与例会。四是建立双方工作会商制度。仲裁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各自确定一位工作联系人,对涉及法律援助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遇到群体性或疑难性劳动争议案件,双方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预防和减少因企业决策失误、政策因素等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 三、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一是寄情于法,提供便民服务。工作站始终坚持“法律化解矛盾,真情温暖人心”的服务准则,做到收到一件申请,就想方设法提供帮助,提供一次援助,就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自2013年起,工作站实行“零条件援助”制度,即凡是涉及工伤补偿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案件,无条件无门槛给予提供法律援助。而在提供一般案件法律援助的同时,取消了“经济困难证明”等条件设置,不给劳动者再制造困难,使其维权之路得以顺畅。在个案处理中,更是落实“先情后法”的工作要求,主动参与案件调解,摆事实、讲情理,对劳动者过分的主张予以柔性制止,对用人单位的无理力争予以和言相劝,兼顾双方利益,促使案结事了。二是真情为民,拓展援助范围。1、引导特殊来访群众走正确维权途径。前来工作站咨询的群众,不仅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包括了为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提供劳务的劳务者、已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者和童工等,援助律师助其理清法律关系,引导他们按照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权。2、指导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进行网上申报再提交书面材料,工伤认定部门才能受理。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劳动者来说很难独立完成,援助律师主动帮助他们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便于工伤职工顺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3、主动调解劳资双方矛盾。在接访劳资双方过程中,值班律师发现类似劳动关系确认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简单的案件,都会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讲明权利义务,促使双方友好解决纠纷,实现了行政效能增效提速。4、受理其他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站在承担本身职能外,由值班律师直接行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职能,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时予以受理,当场为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同时为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完整的“一条龙”服务,涵盖受理、开庭、执行的全过程,确保每一位劳动者的权利得到维护。三是积极回访,做实援助效果。工作站对每个承办的援助案件采取电话、致函等多形式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了解援助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案质量,并对服务的满意程度进行测评。通过回访,有助改进工作方式,密切与群众关系,增强了援助人员诚信为民的服务理念。 四、广泛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结合“法制宣传月”、“人力资源洽谈招聘会”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惠民利民举措,不断增强社会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深受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欢迎。日前,义乌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明显增多,社会影响日益增大。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架起了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的便民桥梁。这是义乌市仲裁院进一步延伸工作职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又一创新举措。工作站的每位法援人员怀着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心,默默书写人间真情与大爱。“春风化雨润心田”,几年下来,义乌市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了寻求劳动仲裁法律救济的农民工的“贴心人”和“撑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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