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仲裁院“大、精、优、强、细”做好调解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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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是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城区所在地,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区位交通独特,是长三角地区经济架构重组、产业链延伸、技术资金溢出和产业梯度转移的重要平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劳动人事争议逐渐凸显。近年来,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创建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为契机,以深化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对照标准,结合实际,找差距补短板,做足“大、精、优、强、细”五字文章,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五方面抓好调解仲裁工作,实现了仲裁机构基层基础有新发展,惠民服务有新延伸、工作成果有新突破,队伍履职有新提升,管理机制有新规范,为吴兴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做足“大”字文章,打造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 按照“办公场所宽敞、群众办事方便、办公设施齐全”目标,强化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是着眼于做“大”硬件。积极争取局党组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标准要求,先后投入30万余元,对仲裁庭内外进行整体装修,庭内设置仲裁员席位3席,申请人、被申请人各3席,书记员2席,证人席1席,旁听席三排,旁听区与审理区之间设立不锈钢围栏,做到相对分离。现仲裁庭面积104平方米,办公室3间,同时设有专门的谈话笔录室、调解室、候庭室等。二是着眼于做“大”服务。积极为群众着想,在仲裁庭外部设置指引标识、法制宣传架等便民设施,接待窗口一站式受理劳动维权纠纷,还协调在中心城区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便民窗口,极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着眼于做“大”平台。积极争取乡镇街道的支持和投入,在基层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延伸工作触角,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就近开庭,以拓展仲裁工作平台。2015年区仲裁委已在童装产业聚集的织里镇成功设立第1家派出庭,运转情况良好。目前区仲裁委与多个中心乡镇积极协调,争取在年内再完成设立1个派出庭的目标,最大程度地满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需要。 二、做足“精”字文章,打造仲裁办案过程信息化 随着互联网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区仲裁院按照“信息公开、数据同步、全程记录”的要求,打造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仲裁庭。一是庭审信息公开透明。仲裁院积极争取区人力社保局的支持,在仲裁庭外专门安装了大型液晶电视,滚动播放当天的开庭审理安排、公告案件送达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一目了然。同时所有案件全部通过仲裁信息系统办案,做到办案全程联网。二是庭审数据同步展示。在仲裁庭内配置了投影仪、大屏幕、电脑、打印机、证据展示台等硬件设备,实现了仲裁员与书记员操作数据同步,证据展示、庭审笔录等在仲裁员、双方当事人、证人、旁听人员之间同步显示,确保庭审过程中数据展示的同步性。三是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在仲裁庭内设置多路音视频监控,做到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实现网络直播和回放,对于经过仲裁庭开庭审理的案件及时拷贝、刻录音视频,实现“一案一光盘”。 三、做足“优”字文章,打造仲裁业务建设规范化 按照“应收尽收、依法办理、及时总结”的思路,把好三关,切实保障仲裁业务的规范化运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一是把好入口接收关。通过区仲裁院接待窗口和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窗口,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严格依法审查,及时受理申请。二是把好办案质量关。优化仲裁庭庭审环节,严格按照庭审办案规则,确保庭审程序完备,保障庭审过程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发生错案。严格仲裁文书制作,切实做到每份文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分析说理透彻。三是把好总结分析关。仲裁委将信息系统与浙江省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网联网,同步发布开庭公告和送达公告,及时发布工作成效、全新举措等信息,安排数据统计人员准确统计案件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期限上报统计分析材料。2015年度,区仲裁委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9件,办结272件,结案率达到94.1%,其中调解结案232件,调解率达到85.3%,涉及536名劳动者,涉及金额达750万余元。严格落实终局裁决制度,2015年度一裁终局案件未发现有处理不当或被法院撤销裁定的情形。 四、做足“强”字文章,打造仲裁队伍建设高效化 按照“人员配备到位、队伍素质过硬、培训教育到位”目标,强化仲裁机构建设水平。一是人员配备重在强干。结合仲裁庭发展需要,择优配齐、配强仲裁庭工作人员,实现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的最优化。目前仲裁院共有工作人员7名,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仲裁员4名。同时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会工作人员、退休法官等在内的18位兼职仲裁员配合开展仲裁工作。二是人员分工重在细化。结合仲裁院人员个体优势,按照AB岗确定人员分工,A岗由专职人员负责,B岗由兼职人员担任,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实现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最优化。三是人员培训重在实用。根据上级要求,仲裁院每年按时安排仲裁员参加省市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劳动人事政策法规。专、兼职仲裁员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无违法违规情形。 五、做足“细”字文章,打造组织机制建设有序化 按照“管理顺畅、机制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仲裁庭自身建设水平。一是制度管理着眼于“序”。落实各项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申请接待和受理制度、审理工作制度、案卷管理办法、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则与廉政制度、书记员管理规定、便民服务措施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公开上墙,有力保障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经费保障着眼于“实”。示范仲裁庭建设、维护和庭审设备配置、更新经费,办案经费、仲裁员着装费、办案补助等均纳入财政预算,专项保障,高标准投入,确保仲裁机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安全保障着眼于“全”。仲裁庭设置仲裁员专用通道和当事人通道、密码门禁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配置安保人员维持秩序,确保庭审安全有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人力社保局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科室长担任组员,仲裁院院长具体负责,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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