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仲裁院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虚假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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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仲裁院近期受理了一起欠薪劳动争议,申请人田某称其于2013年7月入职宁波某塑化公司任清洁工。2014年7月起塑化公司经营困难,拖欠申请人工资,2016年初,公司厂房被法院拍卖。田某请求公司支付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间拖欠的工资共计48100元。立案后不到一星期,双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企业方对于所欠工资均予认可,这引起了案件承办仲裁员的怀疑。于是仲裁员就此案细节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询问,并在事后到企业所在地进行了实地勘查走访,发现田某诉请期间实际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并由该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经再次约谈田某后,田某主动撤回了仲裁申请。 随着劳动仲裁成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虚假仲裁也乘虚而入。近年来,鄞州区仲裁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现象常有显现,由于当事人串通一致、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对审查造成了较大的障碍,但只要提高警惕、认真分析,仔细调查,还是会发现端倪。对于虚假仲裁现象,鄞州区仲裁院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后果严重的移交公安处理;对参加虚假诉讼的律师,视情况向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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