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事劳动仲裁院以“四强化”抓好劳动关系和谐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3-09 信息来源: 遂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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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昌县人事劳动仲裁院紧紧围绕“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遂昌”这一工作目标,以四强化为抓手,做好劳动关系和谐工作。2016年度该院被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评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优秀单位。去年,县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162件,结案158件,结案率97.53%,调解158件,调解率100%,涉案金额150余万元,涉案人数162人。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力争实现省级示范仲裁庭。根据浙人社厅函[2015]6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关于开展示范仲裁庭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新建仲裁庭1个,面积80平方米,采取全新的标准化、数字化模式,各席位均配置了数字化显示屏,实现证据展示、庭审笔录等信息在仲裁员、双方当事人、证人、旁听人员之间同步或交叉显示,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由后台总机刻录成光盘保存,保证一案一光盘,为庭审的真实性和档案保存永久性提供了保障,为快速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实现公平正义、高效办案的阳光仲裁。

   二是强化调解仲裁体系和仲裁效能建设,做到案结事了。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大调解”、“大社保”等全县、全局年度重大任务考核指标中。在日常案件处理过程中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的思想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在案前、庭前、庭中及裁决前等一切有利时机积极进行调解。与遂昌县国文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合作协议》,无偿为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当事人维权开创了一条新路。2016年邀请了市人事劳动仲裁院资深仲裁员和县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在全县举办了两期大型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为200余名调解员充电,力争做到案在企业、案在基层了结。

    三是强化部门、科室协同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对内,完善劳动关系科、人事劳动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防欠薪一条龙服务机制。对外,建立监察大队与公安法制大队、仲裁院与人民法院“裁审衔接”两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法院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务及法律法规的适用。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平稳有序,实现应援尽援。及时在处理劳动资纠纷时开展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帮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平稳有序,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涉及劳动者145人,实现了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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