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19-06973 | 公开日期: | 2019-08-30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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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3.综合管理全省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省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5.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省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省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省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8.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浙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9.负责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省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评选省“西湖友谊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省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行政学院;承办省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厅本级决算、厅属浙江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厅属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厅属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厅属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厅属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厅属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厅属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厅属浙江省省级单位统发工资办公室、厅属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厅属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学校、厅属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厅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厅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厅属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厅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厅属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厅属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厅属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厅属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厅属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厅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产管理中心和厅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决算。
全部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079.1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52.83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厅本级新增青年拔尖人才专项经费1300万元、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90万元、“百千万”之江工匠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0万元等人才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92.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4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8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72%;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03.22万元,占收入合计3.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74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4.63万元,占37.07%;项目支出25,636.75万元,占6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3,228.4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7.61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厅本级新增青年拔尖人才专项经费1300万元、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90万元、“百千万”之江工匠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0万元等人才专项经费;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实现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39.04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16.67万元,占34.5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341.80万元,占0.86%;科学技术(类)支出0.5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46.15万元,占60.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4.18万元,占0.6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59.28万元,占2.9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68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9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超出部分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65.18万元,2018年决算为8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0.40万元,2018年决算为1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万元,2018年决算为10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18年军转培训和进高校培训中央补助经费59.1万元及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博士后日常经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2018年决算为2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47.6万元,2018年决算为67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68万元,2018年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奖励专项未执行。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95.10万元,2018年决算为4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07.90万元,2018年决算为89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1.80万元,2018年决算为34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为2万元,2018年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经费要按规定计提。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071.26万元,2018年决算为733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5万元,2018年决算为23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8.96万元,2018年决算为20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8.42万元,2018年决算为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执法专项经费未执行完,结转到下年使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8万元,2018年决算为6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4.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66.85万元,2018年决算为76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59.04万元,2018年决算为139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3万元,2018年决算为6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64.02万元,2018年决算为13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4.20万元,2018年决算为16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服务专项资金未执行完,结转到下年使用。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58.08万元,2018年决算为32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8.33万元,2018年决算为1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58.61万元,2018年决算为95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9.77万元,2018年决算为36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2018年决算为10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8.13万元,2018年决算为7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3.23万元,2018年决算为9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47万元,2018年决算为1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5.46万元,2018年决算为88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3.54万元,2018年决算为27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0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37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0万元,完成预算的74.1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执行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88.06万元,占51.2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5.14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增加,年中有追加出国预算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15万元,占37.95%,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6.40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占10.7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22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人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82.92万元,支出决算为8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慰问招揽留学人员、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增加,年中有追加出国预算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8.14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0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主要用于接待来浙访问的外国专家及外国专家组织、外国专家联谊活动代表、国家部委来浙调研指导工作、外省市人力社会保障系统来浙考察学习交流活动、本省市、县(区、市)人力社会保障系统来省厅汇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人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97批次,累计1,45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省外国专家局与法中高级人才交流协会、法国社保学院、法国医保局等外宾引智对接工作;接待27人次,3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部委来浙调研指导工作、外省市人力社会保障系统来浙考察学习交流活动、本省市、县(区、市)人力社会保障系统来省厅汇报等工作;接待1,429人次,19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18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187.0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0.4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百千万”之江工匠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洽谈会专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百千万”之江工匠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详见表1)。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初步形成一支技艺精湛、技能高超、素质优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2018年首次实施“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出具有绝技绝活,处于国际国内技能领域前沿、有省级以上技能荣誉,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的“杰出技能人才”20人;具有较高技术造诣,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有市级以上技能荣誉,能引领带动我省技能人才成长的“拔尖技能人才”233人;在各产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人才”2018人。二是初步建立省市县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省人力社保厅负责实施第一层次“杰出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工作,各市人力社保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二层次“拔尖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工作,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三层次“优秀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工作,形成了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积极落实培养支持政策。对入选的“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给予特殊支持经费,并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省人力社保厅已及时拨付首年培养支持资金每人10万元给人才所在单位,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革新、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表1:“百千万”之江工匠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目标完成情况 | 指标权重 | 自评分 |
产出指标 | 每年遴选培养“杰出技能人才”人数 | 20名 | 2018年已完成支持“杰出技能人才”20人。 | 50 | 50 |
效益指标 | 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满意度 | ≥95% | 经过与用人单位了解座谈,满意率100%。 | 25 | 25 |
高技能人才满意度 | ≥95% | 经过与高技能人才沟通了解,满意率100%。 | 25 | 25 |
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洽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好”(详见表2)。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8万元,执行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搭建引才平台。面对日益激烈的区域人才竞争,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引才先锋作用。全省联动先后赴西安、哈尔滨、北京、上海、香港、成都等地举办大规模引才活动,共组织1223余家企事业单位参会,推出近3.14万个岗位,达成意向1.15万人,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打通引才渠道。依托引才活动,梳理全国重点城市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专业学科,编制引才联络图,方便我省企业与高校、知名机构、科研院所进行对接。三是宣传推介。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校园宣讲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才政策,介绍我省创新创业生态。经过多年积累,赴外引才活动已经成为我省对外展示浙江形象和求贤姿态的重要渠道。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应届大学生引进相对较多,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对较少,硕士和博士引进比例偏低。二是粗放型服务较多,精准服务有待加强,针对我省重点产业举办的专项引才活动还不够多,对人才落地的效果没有及时跟踪。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们的活动宣传手段还比较传统,宣传渠道也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创新拓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围绕中心大局谋划引才活动。紧紧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四大”建设、特色小镇、之江实验室等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有针对性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为我省重要产业重点平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提高引才活动精准性。组织分行业、分层次的人才招聘活动,探索开展高校科研人才、项目与企业的对接合作活动,探索小规模、精准化的引才活动,提高引才活动实效。三是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加强与参会企业和人才的对接,做好引才成果数据统计分析,并对重点人才和项目落地情况实时跟踪。
表2: 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洽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目标完成情况 | 指标权重 | 自评分 |
产出指标 | 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 | ≥5场 | 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哈尔滨等地成功举办5场大型高层次人才洽谈会。 | 20 | 20 |
在香港举办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 | ≥1场 | 成功在香港举办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1场。 | 20 | 20 | |
每场提供岗位数 | ≥4,200个 | 在北京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4200余个;在上海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5800余个;在西安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8500余个;在成都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5800余个;在哈尔滨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5600余个;在香港招聘会上推出各类岗位1300余个。 | 15 | 13 | |
效益指标 | 每场达成意向人次 | ≥1,200人次 | 北京会场达成意向人次2100人;上海会场达成意向人次1600人;西安会场达成意向人次3500人;成都会场达成意向人次1200人;哈尔滨会场达成意向人次2300人;香港会场达成意向人次850人。 | 20 | 17 |
满意度 | ≥95% | 无投诉情况发生,满意率100%。 | 25 | 25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7.44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未执行完,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3.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71%。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的应急调研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3.专户资金: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博士后日常经费(项)反映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相应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用于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3.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