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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0-01612 公开日期: 2020-01-2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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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人力社保厅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既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有力宣传我厅重要政策和工作举措。

(一)全面推进人社领域“五公开”。2019年,我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09条。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制定《全省人社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涵盖省、市、县、乡四级,共有226个事项,每个事项包括事项名称、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渠道、咨询及举报电话等。二是年初制定并对外公布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出台重大政策前,均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草案等,并通过网络征集、听证座谈、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涉企政策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到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让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增强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办法,发挥仲裁、信访、监察等处室单位职能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进展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二)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自然人65件,商业企业2件。67件均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其中有1件2018年作出的答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最终维持我厅决定。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登记、分办、答复、审核、法核、送达、存档等环节来处理。其中,登记环节要求将收件时间、申请人名称、申请事项仔细核对,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分办环节要求有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答复时要坚持查法条原文、查已有案例、集体讨论;存档环节要求所有材料,包括送达凭证都要一一扫描存档等。

(三)聚焦“三大提升”强化平台建设。一是提升网站管理和运营。严格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管理办法》和厅门户网站信息通报和考核制度,确保网站科学管理,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落实网站月度巡查制度,对厅门户网站栏目调整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19年政府网站政务工作排名中,我厅门户网站位列第9名。二是提升杂志全媒体宣传形式。上线《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电子版,在厅门户网站和“浙江人社”微信平台“多媒体刊物”专栏推出,在省级机关刊物中率先实现可翻阅、可视频、可音乐等多媒体展现方式。三是提升新媒体平台功能。在“浙江人社”开辟“浙里办”人社服务专区界面,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丰富新媒体平台内容呈现,及时推送厅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信息,运用生动活泼、简明易懂的图文解说、视听媒体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全年共制作动画视频、图文解说等宣传品10余个;加强政民互动,组织策划“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等8场网络直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知识竞答”等5场线上活动。“浙江人社”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信息1383条次,其中微信709条。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一是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对我厅各处室、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重要政策解读程度,重大决策公开程度,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咨询投诉处理情况等多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年底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厅领导和机关纪委。二是开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将《条例》印发各处室单位学习,并邀请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讲授相关内容。三是借力新闻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年度工作录制人社宣传片,组织开展2019年度十大改革案例、十大人社新闻事件、最美技工院校等评选活动。围绕我厅中心工作,做好专题宣传报道,如策划开展“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浙江首发仪式”宣传,一天内原发、转发新闻稿件509条,浙江日报头版报眼、青年时报整版、浙江发布头条等作了有影响力报道。经对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7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的用稿统计,全年共刊发系统工作新闻稿件1181篇,其中厅本级稿件250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17

17

10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3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81

5113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16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4,251.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6 

16

(七)总计

65

2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仍未完全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融入到整个部门工作的多个环节中,需要整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都有政务公开的意识,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从我厅情况来看,一些处室单位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关处室单位配合不够,未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导致政务公开效果上打了折扣。对此,我们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压实有关处室单位责任,督促处室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材料的形式过于单一,缺乏图片图表、事例数据、音频视频等形式,语言上不够平实易懂,缺乏可读性。对此,我们在发文审核环节中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的把关,对生涩难懂的政策要求处室单位提供图片图标、事例等政策解读材料。

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难度较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定性上认定较为困难,如有的申请人申请大量信息,但又很难认定为需要加工、分析的信息,处理难度就比较大;再如有的申请看似是申请某方面的信息,但实质又是咨询某方面的问题,如何准确认定是否属于政府信息难度较大。对此,我们建立研讨会商机制,对于疑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单位共同研究,必要时向法律顾问咨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图解链接:http://rlsbt.zj.gov.cn/art/2021/1/7/art_1389533_58920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