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交出满意答卷

发布时间: 2020-01-2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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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9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个集体和15位个人获得表彰,这也是首次以省厅名义对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表彰,湖州市在今年大考中交出满意答卷。2019年以来,湖州市为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要求,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升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水平。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行“多元参与”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多元化劳动争议预防调处网络体系,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统一纳入乡镇(街道)综治平台工作职责,率先在全省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2019年基层调处劳动纠纷案件数量占同期案件总量的 71.92%,比2018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结案金额1.4亿元;

二是优化仲裁办案机制,落实“三标准”。以“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建标准仲裁院”为目标,规范调解仲裁工作流程。落实好“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浙江模式,实现网络调解仲裁,逐步推进网络在线调处常态化,有效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成为可能;

三是加大源头预防,保障民企健康发展。结合“三服务”主题活动,开展仲裁员分片联系督导街道(乡镇)及企业活动。全年上门开展联系服务240余次,指导解决用工问题430个。联合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劳动法培训,以案说法,推出“庭审课堂”等措施,全市累计培训29期、参训人员1600余人次。开展裁审衔接活动,联合两级人民法院民庭组团走访企业,共同发布《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典型案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四是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合作模式。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与上海普陀区、浦东新区,江苏苏州、无锡,安徽宣城等地签署了调解仲裁工作合作共建协议,通过区域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联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争议处理效能和仲裁公信力。

   2019年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着重在纠纷源头预防和处置、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调裁审衔接和区域合作、信息化建设方面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打造“阳光仲裁”服务品牌,较好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143件,案件结案率97.27%,调解成功率92.17%,一裁终局率62.04%,各项指标近年来均列全省前三,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中不断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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