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四五”区域战略规划编制专题高研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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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各规划编制机构、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各市重点企业:

 20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的战略的集中编制年。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依靠创新驱动、实现市域统筹发展、“山海”协同发展、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开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十四五”区域战略规划编制专题高研班。

一、培训内容

(一) “十四五”规划重点研究方向与准备

1、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系列讲话梳理;

2、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 “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起草情况及方向介绍;

3、“十四五”时期宏观环境与社会发展重大趋势;

4、“十四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创新与发展目标设定;

5、“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扶持行业及发展方向介绍。

   (二)“十四五”规划编制实务

1、“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与起草;

2、“十四五”时期新基建的发展与机遇;

3、“十四五”规划编制基本框架设计与提纲结构;

4、“十四五”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5、“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程序;

6、“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方法;

7、“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与编制重点;

8、“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要点与改革创新;

9、“十四五”规划需要关注和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

10、“十四五”规划新特征新变化与“六个转变”;

11、“十四五”规划“三个重大”研究与梳理;

12、“十四五”规划编制要处理的关系;

13、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与管理规范;

14、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

二、参加人员

各市发改委(局)、经信委(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规局、生态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国资委、市监局、金融办、体育局、医保局、粮食局、人防办、执法局、大数据局、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各市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社科联、科协等相关负责人;各规划编制机构、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负责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

三、师资安排、培训方式

本期高研班拟邀请国家发改委相关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著名专家进行授课。通过最新政策动向介绍、专题辅导、典型经验交流、现场互动、现场考察等方式相结合培训(开班前10天通知)。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  温州市(开班前10天通知)

由于各地疫情情况不同,本次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不能到现场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参加线上学习。

五、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按要求将报名表填写好,邮件和微信群报名均可,会务组在开班前一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发详细的报到通知。为落实配合政府相关防疫及住宿管控规定,本期学习班限额70人以内,个别地区学员无法参与线下培训,详情咨询工作人员。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高研班全部纳入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不收取培训费、学习材料费、餐饮费、考察费,统一安排工作餐。住宿费、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如需会务组协助联系住宿请联系会务组。

(二)学员必须在参训前14天内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 2周无流行病学史及疫地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群)。

(三)学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近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凭新冠核酸抗体结果和绿码统一参训。研修学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入会场检测体温,出示绿码,研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研修人员带好身份证,提供2张1寸照片

(五)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学时打印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联系单位:浙江协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培训部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广场新都大厦633室

联系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15967712850   0577-65829850

联系邮箱:xd2002@126.com

联系微信:cxd5553953

报名表.docx


浙江协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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