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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21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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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0〕2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从2017年起,全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实施报备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新设专业的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要求

    新设专业要紧扣当地产业发展动向和地方特色产业,学校办学条件应基本满足专业开设要求;提升的专业等次符合学校办学层次要求;根据《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规定类别,以及2020年增补目录,确定新设专业名称(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以及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保证课程和教学安排中理实比例和主干专业课课时量,并具备深层次的校企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训安排等的制定。

 

二、申报流程

    1.学校网上申报。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为:http://zyjn.zjhrss.gov.cn/osip/),按照《新设专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说明进入“新设专业报备”模块,完成新设专业的网上报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

    2.学校网上申报完成后,市人社局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报备确认操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

    3.省属技工院校以及所有技师学院的新设专业直接报备省教研所,由省教研所出具报备确认意见,其他技工院校的新设专业由各地市人社局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专业名称、培养层次以及专业办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向相应技工院校出具报备确认意见。

    请有关技工院校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专业设置前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备工作。未经备案通过的专业不得擅自组织招生。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研所联系。

    联系人:徐澜      联系电话:0571-8765128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16室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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