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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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将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触角延伸到企业,引导企业管好自家门,积极参与到矛盾防调工作体系中来,实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镇”。 一、关口前移、矛盾化解在前线 在市镇两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如浙江华德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采取由职工代表组成三会,即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内部劳动争议的预防化解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该公司近5年来无因欠薪、社保、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因工、因病、因意外事件等发生的劳动纠纷中,自调化解率达99.5%,越级处结率仅为0.5%。该公司于2019年被省人社厅、省工商联授予“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单位”荣誉。 二、指导培训、监督检查促规范 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矛盾预防调解指导,指导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和员工手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两会合一”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建立完善三个劳动争议调解与监督组织、劳动(安全)法制的宣传教育、员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的具体指导等。同时,抓好基层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选派优秀仲裁员参加省仲裁院业务培训等。今年以来,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赴5家企业,指导次数5次。 三、关爱员工、技能培训稳员工 引导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形成“双爱”的良好氛围。如浙江华德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建立关爱员工与家人基金,25名优秀新居民获得返乡飞机或火车票奖励,50名员工获得了大病补助、贫困补助、特困补助。同时,引导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助力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各企业岗前培训、项目制、岗位技能提升开班备案51个,约2500人次参加培训,同时积极开展线上培训,目前共有881人申请线上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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