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监察仲裁双管齐下 成功化解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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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随着平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纸仲裁调解书的下达,平阳县某项目部拖欠106名农民工201余万元工资一案得以解决。 近日,有人向平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称该项目的建设公司与工人存在(工资)劳动争议情况。经大队调查,此案除农民工工资外还涉及项目工程款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早日帮农民工拿回应得的报酬,维护其合法权益,大队联系仲裁科介入,两部门联合进行处理。由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群集聚,监察大队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分批针对农民工的工资情况进行逐一调查取证,并组织农民工代表、项目部代表、业主通过电话、微信、分别面谈等方式进行多次协调沟通,最后由劳动仲裁根据调查取证和协商结果出具仲裁调解书。根据仲裁调解书显示,公司需于3月20日前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薄薄一纸裁决书,却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让所有的农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 劳动监察和仲裁作为社保系统内两种不同的手段,对缓解、解决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2019年,平阳县建立“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引入乡镇基层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仲裁与监察大队加强系统内部协调配合,执法、调解双管齐下,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仲裁职能的有机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建以来,监察、仲裁科联手处置案件5起,处置迅速及时,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全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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