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枫桥经验”+“网络调解” 打造劳资纠纷处理快车道

发布时间: 2020-05-13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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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区仲裁院)大力推行网络仲裁服务,不断创新仲裁处理模式,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化解高度契合。

 一、 电话咨询+网络调解”,大力节约维权成本

 “您好,这里是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疫情影响,为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可自行登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站在线申请仲裁。”早在疫情初期,区仲裁院便已采用“不见面”形式化解劳资纠纷。一是通过对外公告专线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处理纠纷,耐心聆听劳动者倾诉并及时疏导。在疫情高峰期,日受理电话咨询量便高达60余个,其中通过电话有效化解纠纷占比达35%以上。二是进行互联网线上调解。通过加微信、QQ视频等调解形式处理纠纷,“不见面”化解双方劳资难题。通过网上申请及邮递形式受理仲裁申请,不见面签署送达回证,在确保案件程序不间断的基础上,大力优化办案流程,为劳动者节省维权成本。

 二、 “政策引领+机制转变“,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区仲裁院认真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贯彻落实人社部及省人社厅发布的工作通知,牢牢坚持以省市调解仲裁工作要点为导向,全力提升网络仲裁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深化“线上仲裁+调解”多元化处理机制和“互联网+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目标,严格遵守“四零四有”服务标准,执行首问责任制,为持续改进仲裁工作作风及推动网络仲裁引领方向。

 三、 “业务培训+操作指引”,引导企业合理用工

  一是定时召开业务培训,结合区内形势,以劳动仲裁案件标准化处理、完善仲裁调解程序及文书规范、典型案例研讨等为主要内容,大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我区劳资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开展“人社干部走访服务企业”等活动,引导企业合理合法处理疫情期间员工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休假安排、社会保险等问题,充分给予当事人案件方面的操作指引和具体解答。通过“线上送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条例线上传送至各企业单位,帮助企业及员工了解当前惠企政策及劳动法规,引导企业合法合理用工,劳动者有序就业。

 四、 “繁简分流+诉前调解”,合力维稳再添动力

  严格落实院内案件受理分类分流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高仲裁效率。对于案情相对简单、争议焦点相对明晰的案件启动“快调”程序,将纠纷化解在“摇篮里”。针对目前“人少案多”的难题,协同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打造“诉前调解机制”运行新模式,联合多方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全力调解的新机制,助力劳资纠纷加速化解。

  今后,区仲裁院将在夯实“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多元化仲裁调解模式,不断发挥“领头雁”作用,进一步维护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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