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创新工作机制,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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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前天才立案,今天就调解了,谢谢你们。”申请人杨某拿着调解书,心里踏实了。杨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时不慎发生工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而发生劳动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我以为立案后会等上一阵子才能处理我的案件,也做好了开庭的准备,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了。”杨某如是说。最近像杨某这样立案没多久就调解或调解撤诉的案件很多,这得益于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机制创新,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了“快进”按钮。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年初部分案件延期开庭,3、4月份又出现新受理案件激增现象,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近50.8%,这使得部分仲裁案件排庭超期、仲裁结案率下降。为应对该情况,市仲裁院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疏堵点挖潜力,扎实推进庭前调解工作,减轻仲裁办案压力。 庭前调解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兼职仲裁员、调解专班开展立案前调解。对部分事实较为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电话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法律释疑和调解,调解成功的引导双方就近在基层调解中心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则进入立案程序。二是专职仲裁员开展立案后排庭前电话调解。将立案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简易仲裁案件在庭审排期前分由各自仲裁员进行电话调解,调解成功的或制作调解书或调解撤诉,调解不成的则进入庭审排期、审理阶段。 从5月下旬开始至今,市仲裁院提前调解案件已达43件。提前进行筛选及消化,一方面省略了工作人员制作、送达仲裁文书的步骤,既节约国家资源,也解放出一部分精力可以从事仲裁其他工作,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仲裁办案效能,尽早实现“案结事了”目标,避免矛盾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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