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零距离”庭审观摩,“以案说法”阳光普法

发布时间: 2021-10-18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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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引导用人单位提高劳动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提升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1013日开展了仲裁庭审观摩,市人力资源协会会员月立集团、三禾厨具、市农村商业银行等15家企业代表进行了旁听观摩。

本次庭审的案由为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本案虽事实内容清楚,但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反应出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如双方虽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的月基本工资,但实际用工中劳动者施行的是计时工时制,不存在保底工资的情形,即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实际用工不符;又如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确认每月的工资组成,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企业因未能举证证明劳动者的每月工资组成,致使将更高的工资基数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最终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该起劳资纠纷。

庭审结束后,企业代表表示,现场的庭审过程,让企业以旁观者的角度直观、全面地了解了劳动争议的审理过程,不仅让企业看到了自身在人事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和不足,促使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预防意识,了解了仲裁委在准司法裁判活动中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表示:今后将继续挑选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件,不间断地开展仲裁庭审观摩,把案件处理过程变为普法的前沿阵地,让用人单位、劳动者等通过庭审观摩,提升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意识,劳动者的依法、理性维权意识,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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