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场评估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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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和《浙江省(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条件(细则)》(附件1)要求,经资格初审,浙江工业大学等48家单位列入第一批省级社评组织遴选名单(附件2),请各单位按照《浙江省(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条件(细则)》做好现场评审准备,并于11月22日前填写《浙江省(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自评表》(附表)报省技能评价中心,发至邮箱:chenbb@zjhrss.gov.cn,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5211850,88368036。 附件1.浙江省(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条件(细则).pdf附件2.列入第一批省级社评组织遴选的公示名单.pdf附表.浙江省(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自评表.pdf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省继续教育院) 202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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