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开:2021年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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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情况特点 2021年劳动案件数量323件,2020年370件,案件数量同去年相比有了较大的下降,同比下降15%。主要原因是今年经济形势好转,且重视基层案前调解,对有调解意愿的申请人先进行调解,对工资类等没有争议的,抓好“监察+仲裁”合力调解,通过协同配合共同促进双方达成调解,调解成功后引导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今年调解成功率也达到89.4%,较去年同比上升11%。今年经办劳动案件突出特点及问题如下:一是同一用人单位重复仲裁数量多。该类案件数量为157件,占比48.6%。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不善但没有与劳动者达成解除合意,或者是因部分劳动者案件胜诉,而用人单位不及时纠正错误管理模式导致其他员工效仿仲裁。二是案件主案由补发工资数量最多,达109件,其次是二倍工资案件,共53件。主要问题是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存在工资少发、合同不签订或到期未续签等情况,该类案件因争议较少、案情简单,调解率较高,达到了73%。三是较多案件要通过公告或留置送达,该类案件数量为39件,占比12%,主要问题是有些企业受经济影响停业生产,有些则是拒收应诉文书,未认识到缺席裁决的严重后果,此类案件因公告时间较长,不利于劳动者尽快追回劳动报酬。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有:一、完善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标”建设实施标准》,区仲裁委配备一个规范化仲裁庭,仲裁庭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仲裁庭配备网络调解和庭审设备,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案,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充分结合“浙里办”、“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等平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人员聚集开庭引发疫情风险。二、全面实施仲裁要素式办案。所有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首先引导当事人在庭前填写案件要素表,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可根据纠纷调解要素表确认基本事实以及纠纷相关事实,仲裁员可根据双方确认的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并根据争议焦点集中突破,从而实现精准化解。三、充分发挥调解委员协调化解纠纷功能。今年11月份成立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协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区仲裁委通过与总工会、经信商务局、优秀企业人事经理联合化解劳动纠纷争议。对于案件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可依托对企业生产了解的人事经理进行案件调解。在区级层面,与总工会紧密联动,由工会代表把握职工需求,当好职工的娘家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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