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景宁:以案为鉴——敲警钟、强自省

发布时间: 2021-02-18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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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景宁县仲裁院组织仲裁员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守护民生之玉环县城区劳动保障所原所长吴福康贪污截留农民工工伤赔偿金一案,敲响警钟、强化自省、以案为鉴。

仲裁员们纷纷畅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示在今后的仲裁调解工作中,必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认真妥善、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副局长陈伟龙对仲裁员作了三点强调:一要慎权。仲裁调解岗位上多多少少、大大小小都有一定权力。每位仲裁员要秉公用权,摒弃私心,依法办案。二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有的腐败,都是从违纪违规开始,从吃一顿“便饭”、收一回“红包”甚至是打一次“麻将”等“小节”开始滑落。三要慎终。我们走上仲裁员岗位之初,都是怀着一份“秉公执法、为民维权”的初心的,希望每位仲裁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近年来,仲裁院筑牢风险防控防线,致力打造“阳光仲裁”。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一岗一责”原则,组织干部摸排自身岗位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二是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仲裁员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三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案卷制作、案件等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做到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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