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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1-00132 公开日期: 2021-04-01

《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 04- 0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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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订背景

2020年8月1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要求实施工匠遴选行动,重点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浙江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重点培育30名左右具有绝技绝活,处于国内外技术技能领域前沿,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浙江大工匠;重点培育300名左右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为企业和社会创造重大效益,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浙江杰出工匠;重点培育3000名左右具有过硬技能,在产业行业领域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浙江工匠;重点培育10000名左右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年龄在35岁以下的浙江青年工匠。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起草了《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政策措施、考核管理、附则六章组成,共有三十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新时代浙江工匠的定位、项目类型、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等内容。

(二)遴选条件。明确了新时代浙江工匠4个项目人选的遴选条件和要求。

(三)遴选程序。明确了遴选工作中部署、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6个步骤的要求。

(四)政策措施。明确了对入选人员在联系服务、人才待遇、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五)考核管理。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对入选人员在培养期内加强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的内容。

(六)附则。明确了政策生效时间,以及将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统筹纳入新时代浙江工匠项目的要求。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读人:陈中杰,联系方式:0571—8705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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