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兴:百名职工 百万补偿 ——仲裁院主动出击,一天化解百名职工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 2021-04-2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已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生产回归正轨,然而国外疫情依旧严峻,导致部分国内外贸企业举步维艰。近日,长兴县虹星桥镇一家外贸公司经营困难濒临倒闭,一百多名女职工面临失业,情绪激动的女职工聚集在镇政府门口。虹星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待了职工代表,认真听取职工诉求后,预感事态严重,立刻对接县仲裁院。县仲裁院第一时间派出骨干力量赶赴现场安抚上访职工情绪,就职工诉求进行现场解答,并承诺约谈相关企业妥善处理。

 

4月20日,在县仲裁院和虹星桥镇镇政府双方的促合下,涉及的两家公司和上百名女职工在龙从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了调解。由于厂方经营困难涉及赔偿金额巨大,双方就补偿金额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县仲裁院和虹星桥镇政府的努力下,经过近6个小时协商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劳动争议涉及民生稳定,有着群体面广,关注度高的特征。近年来,长兴县仲裁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劳动纠纷化解新模式,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搭建平台,打造“家门口”的调解组织。为落实劳动争议预警化解源头防控、一线止争的工作目标,县仲裁院指导全县17个镇街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一员三岗”,即是劳资隐患的巡查员,又是劳动法律的宣传员,还是劳动争议的调解员,当地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就近得到专业调解组织的快速调处,做到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家门”。

二是用心服务,打造“有温度”的调解组织。县仲裁院有效发挥基层调解中心接地气的优势,把“坐着等”的办案流程转变为“走着办”的利民措施。在基层调解员的巡检中将劳资隐患止于萌芽,也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用工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有效发挥“乡音调解”的优势,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焦点出发,做到化解矛盾不伤和气。

三是创新方式,打造“更高效”的调解组织。县仲裁院与基层调解中心建立委托调解及联动调解的办案机制。未经调解的案件,由仲裁院出具委托调解函先行由属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仲裁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当调解中心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县仲裁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办案骨干及时前往一线协调处置案件,最大程度确保高效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劳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长兴县劳动纠纷基层化解率保持在80%以上,平均结案周期仅为20天,切实有效发挥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短、频、快”的优势。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