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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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1〕16号

 

 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21级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已启动,请各校认真完成本校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报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校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网址为:http://zyjn.zjhrss.gov.cn/osip/),进入“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模块,按照首页的《技工院校用户系统使用说明》中《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的操作要求完成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25日。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导出功能将申报材料导出,打印盖章后,于7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三、学校登录账号和密码与“新专业报备”和“招生计划申报”一致。

请各技工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和报送材料工作。省教研所将组织专家组通过实施性教学计划检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督查。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研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应神通,0571-85029131;付彦,0571-8765128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21室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1年5月26日


文件下载:浙职技教〔2021〕16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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