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信儿有征——区仲裁院进行首例工会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

发布时间: 2021-06-23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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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言,信儿有征,为提升第三方调解机构出具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拓展多元调解渠道,规范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敢于“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率先在全市内推行仲裁审查确认工作。日前,首例工会组织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书新鲜出炉。

6月3日,邬某和杨某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在征得当事人意见后,仲裁委将该纠纷委派宁波市奉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先行进行调解。6月15日,当事人双方在工会调解组织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同日,当事人向区仲裁委提起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仲裁委经审核后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故于当日出具了浙甬奉化劳人仲审(2021)01号仲裁调解书。通过委派调解制度和仲裁审查确认制度,不仅缩短了劳动者的‘等待期’,也提高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给当事人依约履行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深入打造“全链式”的劳动关系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与工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等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深化“调裁诉”工作室建设,强化案前调解,落实仲裁审查制度,构建劳动仲裁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处置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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