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1-00314 | 公开日期: | 2021-07-12 |
2021年省人力社保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分享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规财处 | 3月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1年3月3日,召开专家论证会; 3月底前,上党组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 |
2 | 浙江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办法 | 事业处 | 12月 | 根据国家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政策制定 | 3月底前,完成立项申请; 9月底前,完成文件调研起草,形成送审稿; 12月底前,印发。 |
3 | 制定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浙江省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 | 职业能力处 | 12月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7〕14号) 2.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22日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的“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 | 6月,在前期调研、座谈的基础上,起草文件初稿; 7月,征求各市党委政府及省级有关单位意见; 8月,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0月,代拟稿上报省委办、省府办; 12月,正式出台文件。 |
4 | 关于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实施意见 | 监察执法局 | 6月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 | 3月底前,《实施意见》送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4月底前,报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6月底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