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劳动仲裁倾心调解 彻底化解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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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巧用调解力量,快速化解一起案情复杂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案件,劳动者后续可能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在该案中一并化解。 2021年6月21日,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普通的仲裁请求却衍生自不普通的案情。申请人李某某陈述其2021年3月5日通过宁海某劳务派遣公司介绍人进入被申请人宁海某机械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从事冲床工作,2021年3月7日在该公司车间作业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右手拇指,医疗机构诊断为右拇指指骨骨折,申请人要求机械公司为其申报工伤,但该公司予以拒绝。机械公司答辩称:其单位与宁海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签订有劳动派遣服务合同,虽然该合同已于2021年2月7日到期未再续签,但俩公司之间的合作仍然继续,李某某恰巧就是劳务公司派遣至机械公司的工人,机械公司认为劳务公司才是李某某的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及后续的工伤赔偿应向劳务公司主张。案件疑难点在于机械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在李某某受伤时尚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均未与李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李某某参加社会保险(劳务公司为李某某投保3月5日至3月8日商业险);李某某工作第三天即受伤,工资尚未结算过,支付主体不明。 面对复杂的案情,考虑到劳动者可能面临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导致的长期诉讼、后续的工伤认定、鉴定流程及可能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包朝品快速组织召集李某某、机械公司及劳务公司,共同进行多方会谈。经过多次、反复的协商,李某某与机械公司、劳务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签订调解协议书,机械公司、劳务公司承诺各自承担李某某的一部分工伤待遇,在2021年7月26日前一次性付清。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当天,李某某即撤回仲裁请求,至此,与其有关的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及后续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并成功化解。为表达谢意,李某某于2021年7月22日向我院赠送锦旗一面。 上述劳动纠纷经调解得以成功化解的同时,也警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就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确认已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派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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