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集中组织开展仲裁庭审观摩互评

发布时间: 2021-09-0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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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操作规程》要求,交流查摆庭审问题短板,进一步规范仲裁庭审程序、提升仲裁办案质效,8月26日至9月2日湖州市集中组织开展了仲裁庭审观摩互评活动。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梁公一高度重视观摩评审活动,多次现场参与观摩并提出工作要求。9月2日下午,省仲裁院张送智副院长莅临南浔区参与了庭审观摩并开展工作调研。

此次庭审观摩互评活动范围覆盖市、县(区)仲裁院及所属部分仲裁派出庭,通过学习规程、多元交叉、现场评审、整改完善等四个方面,力争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注重新规适用,今年6月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操作规程》,梳理细化了仲裁庭审流程操作,湖州市多次组织县(区)仲裁院负责人及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讨论学习庭审新规,在整合要素式审理、简易程序规定基础上,对原有庭审笔录格式规范进行了调整统一;二是注重多元交叉,由市、县(区)仲裁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县(区)仲裁院负责人轮流担任评审组长,并邀请法院审判员、仲裁委成员单位代表及高校法学专家等担任评委,通过多元化参与对仲裁庭审办案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价;三是注重现场评审,庭审观摩过程中参与评委仔细听、认真记、对标评分,庭审结束后现场进行座谈交流,评委集中反馈问题、说明评分理由及依据,对于把握不清的个案问题深入讨论交流,统一认识和操作;四是注重整改完善,对于观摩互评汇总梳理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求相关仲裁院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并通报至全市其他仲裁院对照自查整改,力求以观摩促规范、以互评促提升。

    仲裁庭审是仲裁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仲裁办案质量和仲裁机构形象。下一步,湖州市将突出普法宣传、预防指导和办案督查相结合,建立庭审观摩常态化机制。结合“仲裁开放日”活动开展,扩大观摩旁听人员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人事干部及职工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落实湖州打造“无差别城乡”要求,将各乡镇派出庭纳入观摩评审范围,深化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全域统一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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