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致力于化解“因策生变”的企业集体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 2022-10-1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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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江共同富裕的不断推进,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浙江制造进一步转型升级,兰溪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部分生产效率不高、创新驱动不足、单位能耗高、单位碳排放高等的企业,通过对企业补偿后进行土地回收,“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可想而知,此过程荆棘坎坷,首当其冲的便是企业土地被收回后,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大批劳动者面临失业。劳动者前往所在乡镇街道反映问题,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便集中至兰溪市社会治理中心信访,入驻中心的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出击,化解劳动纠纷。

一、主动分担,“引”进来。面对四五十人一拥而上,在信访窗口“你一言,我一句”诉说诉求的时候,信访局工作人员联系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宋院,她二话不说下沉窗口解决问题,看到人数众多,上前了解到这些劳动者在某天突然收到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老板和他们说因为土地要被政府回收,厂里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但目前这些劳动者都还没在通知书上签字。宋院和劳动者们解释自己的身份,希望劳动者可以推举代表至仲裁院说明情况和相关诉求,法律会为大家兜底,其他劳动者可以回家等待,也可以窗口等待区等待结果。后把推举出来的三四个劳动者代表“引”进仲裁院调解室,仲裁院的主动分担,让信访局的窗口安静下来,保障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情法结合,“谈”入心。在仲裁院调解室,劳动者情绪激动地诉说自己的遭遇以及诉求。宋院了解相关情况后,告知他们,政府开展低效用地整治是为了兰溪更长久的经济发展考虑,被回收的企业用地政府都是慎重地、科学地考察过,通过整治,以后整个大环境变好了,大家的生活质量也会慢慢提升。大家的目的都是解决后续重新找工作或是失业后能拿到合理的补偿,疫情当下大家和企业都不容易,相互理解,仲裁院也会联系所在乡镇的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和企业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此次劳动纠纷。大家目前还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最后还是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等到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来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若不是劳动者原因离职,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员工代表们听了宋院的一番解说后,豁然开朗,并将内容转达给了其他员工。

    三、持续关注,“跟”下去。这次事件只是刚开始萌芽的其中一个集体劳动纠纷案件,兰溪仲裁院对这次事件后续发展实时和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联系沟通,跟踪事件发展的近况,告知若需帮忙,可安排三十多年调解仲裁经验的资深调解员老朱前往调解,希望企业和劳动者都能满意最后的处理结果。另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工厂被回收土地,此类事件定会高发多发,仲裁院对此进行案件预警,仲裁院内各个片区的联络员与分管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劳动关系协调员、保障员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哪些企业将被回收,对即将被收回土地的企业提前介入进行普法宣传,让企业合理安置员工,避免集体案件的发生,将劳动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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