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仲裁“主播”C位出道 电台直播线上普法
|
|||||||
|
|||||||
瑞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10月21日首次做客瑞安910电台,以“电台直播”的形式开展“在线互动答疑-仲裁员谈劳动法”线上普法活动。担任“主播”的陈善达仲裁员是全市劳动仲裁系统的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仲裁员变“主播”,通过电波形式“近距离”交流,以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推动规范用工和劳动争议预防处理。 网名“郭大侠”:公司不发国庆节的过节费有没有违反劳动法?“陈主播”:我们俗称的“过节费”是由企业与员工具体约定,或者由企业薪酬福利政策来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福利制度。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发放加班费或者不发放带薪休假的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 网名“郭大侠”:原来是这样,这么一解释,我就听明白了。现场互动活跃,一小时直播时间转瞬即逝,针对听众提出的新员工入职多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法定节假日休息工资是否应该给予结算、企业是否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的用工岗位、不支付工资的救济途径及后果是什么、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工资单及劳动合同企业不给是否合法、是否可以单独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等一系列问题,“陈主播”都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在活动结束后对留了联系方式的听众进行了电话回访。 该院举办“仲裁员做客电台”法治宣讲活动,旨在促进企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维权更加理性,将劳资矛盾化解在源头,保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