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宪法宣传周 ——区劳动人事争议共享法庭线上观摩庭审开播成功

发布时间: 2022-12-19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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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下午,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宪法宣传周——劳动人事争议共享法庭线上观摩庭审活动。庭审通过钉钉直播方式举行,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案件庭审,区人民法院法官进行案情分析、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本次庭审观摩共吸引了线上280余人次观看,获得4000余次点赞,取得了不错反响。

▲线下庭审现场


“梆!”随着仲裁槌落下,区仲裁院对一起涉及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该案系因用人单位单方调整了劳动者的岗位以及薪酬构成,劳动者对此无法接受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经过仲裁庭庭审调查、辩论,基本查清了本案相关事实。本案劳动者于2007年10月份入职用人单位,从事行政工作(采购部)。2022年5月,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将劳动者的岗位调整为贸易员。劳动者调岗前的薪酬标准按照用人单位的《薪资标准》执行为年薪127200元,调岗后为基本工资2280元/月+业务提成,导致劳动者2022年5月、6月工资从7000余元/月降至1000至2000余元/月。因此,劳动者于2022年7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区人民法院法官对案件进行说理释法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李骞法官取得连线。李法官在连线中指出:“在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岗调薪,属于正常现象,我们的法律也允许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岗位,这样不仅有利于用人单位的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不过在实际调整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同时,如果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可以变更的,变更时也要具备合理性,即需考虑调整岗位是否是出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合同是否做出了较大变更、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是否产生了较大改变以及劳动者能否适应岗位变更等因素。本案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较大下降,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存在较大风险的。”随后,在李法官的劝解和组织下,用人单位同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劳动者亦表示愿意理解用人单位,对调解金额做出让步,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良渚街道某村社工作人员观看庭审直播

本次观摩庭审的案件取得了圆满的调解结果。之后,区仲裁院也将继续公平审慎处理每一起案件,化解劳资矛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使群众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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