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2-07959 | 公开日期: | 2022-12-20 |
我省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12-20
信息来源:工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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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度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活动总体上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申报项目必须对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通知》明确了规范申报的要求:一是强化项目审批管理。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年度内开展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活动,均需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立、调整或变更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不得自行组织实施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活动。二是从严控制表彰表扬项目数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省级工作部门以及市级党委、政府开展的年度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严控以省委、省政府或省两办名义发文的通报表扬项目。同时,为切实体现表彰表扬工作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根据省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个人和集体的表彰表扬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