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2-07526 | 公开日期: | 2022-03-22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的要求,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加快构建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我省产业相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27号),制定了《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等6部分组成,共有二十四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总则主要明确了实施背景、实施原则、总体目标及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遵循聚焦一流、提质增量;融合产业、特色发展;省级统筹、地方主体的原则,在全省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周期为4年。
2.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一是遴选条件。主要考察技师学院在校园、建筑及实习实训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在校生规模及层次、校企合作、技能大赛、国际合作等方面情况。二是遴选程序。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按照学校申报、项目推荐、评议遴选、结果公布等程序组织开展。
3.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度,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年度报告由学校每年年底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中期评估主要包括建设任务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等,原则上在2024年上半年实施;考核验收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建设举措、标志性成果等,原则上在2026年上半年实施。
4.项目绩效。主要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成效、校企合作情况、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
5.经费管理与监督。一是明确补助标准。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省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明确财政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设备购置和维修(护)、专业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技能大赛组织实施、国际交流与合作、智慧校园建设等方面。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负责对建设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和学校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
二、《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推动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紧密对接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等6部分组成,共有二十二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总则主要明确了实施背景、实施原则、总体目标及建设周期。“十四五”期间,按照统筹规划、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省技工院校遴选建设50个左右的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按专业类别分A类为制造业行业、B类为现代服务等其他行业),建设周期为4年。
2.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一是遴选条件。明确了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专业群优势、群内在校生规模及层次、实训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成效等方面情况。二是遴选程序。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按照学校申报、项目推荐、评议遴选、结果公布等程序组织开展。
3.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度,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年度报告由学校每年年底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中期评估主要包括专业群建设任务进展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等,原则上在2024年上半年实施;考核验收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建设举措、标志性成果等,原则上在2026年上半年实施。
4.项目绩效。主要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成效、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
5.经费管理与监督。一是明确补助标准。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省财政按照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专业群类别以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明确财政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实验实训设备购置和维修(护)、专业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训、技能大赛组织实施和选手培养等方面。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负责对建设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和学校主管单位负责省级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
(三)解读机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