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景宁:优化仲裁办案机制,打造劳动纠纷治理窗口
|
|||||||
|
|||||||
为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转型升级,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景宁县仲裁院深化传统办案模式改革,从源头治理为抓手,依托信息化手段,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调解仲裁服务,为打造基层治理窗口贡献仲裁力量。 一、接轨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能。一是工伤案件“应援尽援”。联合县司法局,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工伤职工免费法律援助,并根据其实际需求推行“即办制”“预约办理”或“上门办理”,实行工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二是建立巡回审判制度。仲裁委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法院窗口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法院在仲裁委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点,及时审理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二、开通“快速通道”,实现快办快结。一是充分调动企业、乡镇(街道)等社会化力量,强化案前调解,避免案件“拥堵”。启动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对经过第三方调解的协议进行程序性、合法性审查,当日出具仲裁审查确认书,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通过“第三方调解+审查确认”,将案件从申请到办结用时从45天缩短至5天,切实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二是开通绿色极速通道,‘优先立案、专人专案、先行调解’。在双方配合的情况下,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工伤案件即收即立率达到100%,案件及时结案率100%,调解率为97.5 %,调解不成的,进入工伤速裁程序,在保障公司答辩期的情况下,其他程序依法简化,将办案时间从60天压缩至15天以内,处理周期较普通案件提速75%以上,高效引导工伤争议案件软着陆。 三、加快“数字赋能”,开展智慧维权。深化“数字仲裁”建设,借助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平台,搭建数字化调处服务模式,形成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实现仲裁工作全流程“掌上办”“网上办”,真正让群众体验“不见面”化解纠纷,“零距离”仲裁服务。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网办率为100%。同时,仲裁院遵循“特事特办、难事专办”的原则,灵活运用微信、电话等手段进行调解,辅以邮政、EMS等专递渠道送达、接收仲裁文书,打破技能壁垒,用民工“听得懂、做得到”的方式,有效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