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院)关于征集全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和培训师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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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技能评价(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6号)的精神加快培养一支素质过硬、技术精湛的专家队伍服务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和培训师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总目标,大力推进“浙派师傅”“浙派技师”“浙派管家”三大技能人才队伍品牌建设,采用线上公共知识学习、线下专业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的建设,2022年计划培养200个职业3000名考评员、100个职业2000名裁判员、5000名质量督导员全省计划征集高质量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100家、培训师资600名。

二、基地征集

(一)基地工作职责

    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主要承担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裁判员、质量督导员(以下统称评价专家资格培训和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面向全省发布培养计划、组织学员报名、指导学员参加公共知识在线学习、承担专业技能线下实操训练,协助做好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管理,承接技能人才评价有关的技术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培养基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申报单位须为我省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政策,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

2、较强的专业支撑。与申请职业相适应的专业师资团队和配套的设施设备考试机房、教学场所和食宿条件等,有完善的培养方案、合理的培训课程,年承接能力超过1000人次以上。

3、合规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社会效益、责任担当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收支规范未发生过违规事件。

4、完善的组织保障。有专门负责培训管理的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疫情防控等相关制度,岗位职责明确,自愿接受人力社保部门监管和评估考核。

5、优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支持龙头企业、4A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积极申报,承办与本行业产业经济密切相关的职业与项目;鼓励山区26县、市县级行业协会(学会)申报,承办与当地产业特色相关的职业与项目。

   (三)基地遴选要求

 1、申请单位需参考《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职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首次申请不超过5个职业,每个职业全省择优选择2-3家培养基地

2、培养基地征集工作将持续开展。首次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请申请单位填报《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于5 20日前向市级评价鉴定)中心提交申请,市中心、省级单位530日前上报省技能评价中心。省技能评价中心组织评估后向社会公示、发文公布。

三、征集培训师资

征集培训师资主要承担评价专家资格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线上公共知识授课、线下专业技能实训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2、具备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二)报名条件

申报公共知识课程师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了解技能人才评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新时代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技能评价管理科级及以上管理职务;

2、熟悉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开发技术规程,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职业标准、评价规范、技能评价题库教材的开发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能课程师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技能,具有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或省级技能竞赛裁判员工作经历;

2、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大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民间艺人等技艺精湛的专家可优先推荐。新职业新业态师资条件根据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要求

1、公共知识每门课程老师遴选3-5名,专业技能实训老师每个职业遴选5-10名

2、人员参考《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课程安排表》(详见附件3)确定授课课程,填写《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培训师资推荐表》(见附件4)520日前向市级评价鉴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3、市技能评价(鉴定)中心、省级单位530推荐材料上报省技能评价中心遴选审核后纳入全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训师资库。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遴选。各级技能评价(鉴定)中心、各评价机构要认真做好培养基地和培训师资的推荐遴选工作,按照“合理布点、择优遴选”的原则,在基地征集、师资团队组建工作中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做实专家队伍培养的基础工作。

(二)规范管理。省市技能评价(鉴定)中心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培养基地的日常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培养基地须履行职责,制定年度培养计划,重视培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定期评估。省技能评价中心将采取学员评估、交叉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养基地开展培训质量的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伯婴、莫玲玲联系电话:0571-8190335213588194132。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607室邮箱:5709735@qq.com

 

附件1.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职业指导目录

2.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申报

3.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课程安排表4.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训师资推荐表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院)

            2022年429


附件1

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养职业指导目录

    (适用于考评员培养)

序号

职业名称

标准

序号

职业名称

标准


新职业


25

仓储管理员

国标

1

*电子竞技员

国标

26

插花花艺师

国标

2

*电子竞技运营师

国标

27

茶叶加工工

国标

3

*供应链管理师

国标

28

茶艺师

国标

4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国标

29

车工

国标

5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国标

30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国标

6

*互联网营销师

国标

31

齿轮制造工

国标

7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国标

32

冲压工

国标

8

*连锁经营管理师

国标

33

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

国标

9

*农业经理人

国标


D


10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国标

34

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

国标

11

*人工智能训练师

国标

35

电池制造工

国标

12

*无人机装调检修工

国标

36

电工

国标

13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国标

37

电梯安装维修工

国标


B


38

电线电缆制造工

国标

14

白酒酿造工

国标

39

电子商务师

国标

15

包装设计师

国标

40

动画制作员

国标

16

保健按摩师

国标

41

锻造工

国标

17

保健调理师

国标

42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国标

18

保卫管理员

国标


F


19

保育师

国标

43

发电机检修工

国标

20

变电设备检修工

国标

44

发电集控值班员

国标

21

变配电运行值班员

国标

45

防水工

国标

22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

国标

46

纺丝工

国标


C


47

纺织染色工

国标

23

裁剪工

国标

48

缝纫工

国标

24

餐厅服务员

国标

49

服装制版师

国标


G


78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国标

50

钢筋工

国标

79

计算机维修工

国标

51

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国标

80

家具设计师

国标

52

公共营养师

国标

81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国标

53

公路养护工

国标

82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

国标

54

工程测量员

国标

83

家政服务员

国标

55

工程机械维修工

国标

84

架子工

国标

56

工业废水处理工

国标

85

健康管理师

国标

57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国标

86

讲解员

国标

58

工艺品雕刻工

国标

87

金属材精整工

国标

59

管工

国标

88

金属材热处理工

国标

60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

国标

89

金属热处理工

国标

61

广告设计师

国标


K


62

轨道交通信号工

国标

90

咖啡师

国标

63

锅炉操作工

国标

91

客房服务员

国标


H


92

客户服务管理员

国标

64

黄酒酿造工

国标

93

快递员

国标

65

河道修防工

国标

94

快件处理员

国标

66

化工总控工

国标


L


67

化纤后处理工

国标

95

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标

68

化学检验员

国标

96

礼仪主持人

国标

69

婚姻家庭咨询师

国标

97

林木种苗工

国标

70

混凝土工

国标

98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国标


J



M


71

机床装调维修工

国标

99

美发师

国标

72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国标

100

美甲师

国标

73

机动车检测工

国标

101

美容师

国标

74

机械木工

国标

102

摩托车修理工

国标

75

机械设备安装工

国标

103

模具工

国标

76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国标

104

磨工

国标

77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国标


N


105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国标

131

陶瓷工艺师

国标

106

农机修理工

国标

132

铁路车辆制修工

国标

107

农艺工

国标

133

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员

国标


P


134

铁路车站行车作业员

国标

108

啤酒酿造工

国标

135

铁路车站客运服务员

国标

109

品酒师

国标

136

铁路列车乘务员

国标

110

评茶员

国标

137

涂装工

国标


Q



W


11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标

138

玩具设计师

国标

112

汽车维修工

国标

139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国标

113

前厅服务员

国标

140

文物修复师

国标

114

钳工

国标

141

物流服务师

国标


R


142

物业管理员

国标

115

燃气储运工

国标


X


116

日用五金制品制作工

国标

143

西式烹调师

国标


S


144

洗衣师

国标

117

色彩搭配师

国标

145

铣工

国标

118

商品营业员

国标

146

鞋类设计师

国标

119

商业摄影师

国标

147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国标

120

社会体育指导员(准入类)

国标

148

形象设计师

国标

121

设备点检员

国标


Y


122

室内装饰设计师

国标

149

眼镜定配工

国标

123

市场管理员

国标

150

眼镜验光员

国标

124

收银员

国标

151

养老护理员

国标

125

手工木工

国标

152

药物制剂工

国标

126

水工监测工

国标

153

医药商品购销员

国标

127

水工闸门运行工

国标

154

仪器仪表维修工

国标

128

水生产处理工

国标

155

仪器仪表制造工

国标

129

速录师

国标

156

音响调音员

国标


T


157

饮料制作工

国标

130

弹簧工

国标

158

印花工

国标

159

印染后整理工

国标

172

制冷工

国标

160

印染前处理工

国标

173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国标

161

印刷操作员

国标

174

制图员

国标

162

营销师

国标

175

制鞋工

国标

163

营养配餐员

国标

176

智能楼宇管理员

国标

164

有害生物防制员

国标

177

中式面点师

国标

165

有机合成工

国标

178

中式烹调师

国标

166

育婴员

国标

179

中药炮制工

国标

167

园林绿化工

国标

180

轴承制造工

国标

168

园艺工

国标

181

筑路工

国标


Z


182

铸造工

国标

169

造林更新工

国标

183

装饰美工

国标

170

织布工

国标

184

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装配工

国标

171

职业指导员

国标

185

职业培训师(企业培训师)

国标

 

注:考评人员培养职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评价规范的颁布,进行动态调整。

 


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养职业指导目录

 (适用于裁判员培养)

序号

职业名称

标准

序号

职业名称

标准


新职业


27

服装制版师

国标

1

电子竞技员

国标


G


2

电子竞技运营师

国标

28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国标

3

供应链管理师

国标

29

钢筋工

国标

4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国标

30

公共营养师

国标

5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国标

31

工程测量员

国标

6

互联网营销师

国标

32

工业废水处理工

国标

7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国标

33

管工

国标

8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国标

34

广告设计师

国标

9

连锁经营管理师

国标


H


10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国标

35

化学检验员

国标

11

人工智能训练师

国标

36

黄酒酿造工

国标

12

无人机驾驶员

国标


J


13

无人机装调检修工

国标

37

机床装调维修工

国标

14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国标

38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国标


B


39

计算机维修工

国标

15

保健按摩师

国标

40

家具设计师

国标


C


41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国标

16

餐厅服务员

国标

42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

国标

17

插花花艺师

国标

43

家政服务员

国标

18

茶叶加工工

国标

44

架子工

国标

19

茶艺师

国标


K


20

车工

国标

45

咖啡师

国标


D


46

客房服务员

国标

22

电工

国标

47

客户服务管理员

国标

23

电梯安装维修工

国标

48

快递员

国标

24

电子商务师

国标


L


25

动画制作员

国标

49

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标


F


50

礼仪主持人

国标

26

防水工(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标


M


51

美发师

国标

76

物流服务师

国标

52

美甲师

国标

77

物业管理员

国标

53

美容师

国标


X


54

摩托车修理工

国标

78

西式面点师

国标


N


79

西式烹调师

国标

55

农产品检验员

国标

80

鞋类设计师

国标

56

农机修理工

国标

8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国标

57

农艺工

国标

82

形象设计师

国标


P



Y


58

品酒师

国标

84

眼镜定配工

国标

59

评茶员

国标

85

眼镜验光员

国标


Q


86

养老护理员

国标

6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标

87

药物制剂工

国标

61

汽车维修工

国标

88

医药商品购销员

国标

62

汽车装调工

国标

89

育婴员

国标

63

前厅服务员

国标

90

园林绿化工(标准征求意见中)

国标

64

钳工

国标


Z



S


91

职业指导员

国标

65

商品营业员

国标

92

制图员

国标

66

商业摄影师

国标

93

制鞋工

国标

67

社会体育指导员(准入类)

国标

94

智能楼宇管理员

国标

68

设备点检员

国标

95

中式面点师

国标

69

室内装饰设计师

国标

96

中式烹调师

国标

70

市场管理员

国标

97

中药炮制工

国标

71

收银员

国标

98

装饰美工

国标

72

手工木工

国标


新职业


73

水生产处理工

国标

99

全媒体运营师

开发中


W


100

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

开发中

74

玩具设计师

国标

101

职业培训师(企业培训师)

开发中

75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国标

102

创业指导师

开发中

 

注:裁判人员培养职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评价规范的颁布和我省技能大赛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2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 

 

  

 

 

        申请单位                      

推荐单位                      

申报职业                      

申报项目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一、此表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请按照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隶属关系,一般填写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机构类型填写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培训机构等。

四、专职机构有专门负责基地管理组织机构(如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实训基地、企业大学、培训科等)。

申报职业:应根据专家培养的职业指导目录,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申请一个职业填写一份,一个基地一次最多不超过五个职业

六、申报项目:可选择填写考评员、裁判员、质量督导员的培养。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随申报表上报相关材料在申报工作结束后不退还。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机构类型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经办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职业


申请项目

£考评员

£高级考评员    

£裁判员

£高级裁判员

£质量督导员(外督)

£质量督导员(内

培养经验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    次数,培训职业:                       

£省级考评员培训        次数,培训职业:                      

£省级技能大赛承办      数,竞赛职业:                       

承担专家培养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或学历

联系电话

具体工作内容









































二、承办优势与技能人才培养情况简述


三、培训课程设置情况

备注:

1.公共知识课程通过在线学习平台或直播课学习;

2.培养基地需详细编排专业技能的培训课程与师资安排;

3.明确公共知识上机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安排;

4.老师授课内容需报省中心审定后实施讲课。

培训与考核日程安排表

课程名称

课时

学习方式

地点

授课老师





























































 

需要说明事项:

 

 

 

 

 

 

四、师资与授课内容介绍

课程1与师资简介:

 

 

 

 

 

课程2与师资简介:

 

 

 

 

课程3与师资简介:

 

 

 

 

 

根据课程内容可添加

 

 

 

 

 

课程内容与配套练习题的送审要求:

1.视频课件内容正确、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片源清晰、声音和画面应同步,视频内容需配有字幕,课程需配有PPT文件作为辅助学习资源。

2.课程需附配套的练习题,每课时的练习题不少于20题,题型与数量要求:单选:判断:多选=5:2:1

 

 

 

 

 

 

五、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场地性质

自有£     租赁£ 

上机考试

同时在线考试承接:        人数          

技能操作

工位情况

10工位以下        

10-20工位         

20-30工位         

30-40工位         

 

 

 

考评实践工位情况

10工位以下         

10-20工位          

20-30工位          

30-40工位          

 

 

 

配套的设备设施、工量具与数量等情况,需与实操内容相匹配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六、培训资料准备情况


七、后勤保障情况

住宿安排


用餐安排


其他保障


八、收费与支出说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1.收费报价:合计收费:          元/人

其中:培训费:     元/人;考核费:      元/人;住宿收费:    元/人·天;餐费:   元/人·天其他费用:    元/人。    

 

 

 

 

 

 

 

 

 

 

 

 

 

 

 

 

2.项目与收费金额说明:

3.财务管理制度。

 

 

 

九、本年度培养计划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面向全省发布,便于学员报名参加。

 

 

 

 

 

 

 

 

 

 

培训时间

培训职业

培训级别

培训人数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备注




































十、培训管理制度


十一、疫情防控应急预防


申请单位承诺

承诺:

(1)我方申请设立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培养基地,提供的资料真实,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培训与考核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管理;

(2)采取虚假信息宣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3)专家培养基地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消费活动

(4)专家培养基地名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签(章):                        年     月     

 

 

 

 

 

 

 

 

 

 

签(章):                            年     月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技能评价中心

意见

 

 

 

 

 

 

 

签(章):                         年     月     

 

 

附件3

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培训课程安排表

 

课程内名称

学习对象

学习方式

公共知识

课程

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考评人员

裁判人员

质量督导员

(内督、外督)

学习平台

远程视频

在线学习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解读

浙江省技能等级认定组织与管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技术规程

技能评价题库开发技术规程

新时代工匠精神

考评员

专业技能

课程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内容解读

考评员

高级考评员

 

在线学习

线下练习

分职业分批次

考评员职业守则与行为规范

编写考评实施方案、评价试题与评分表

考评技术、方法与要点

技能操作考评实践

裁判员

专业技能

课程

职业技能竞赛综述

裁判

高级裁判员

在线学习

线下练习

分职业分批次

裁判员职业守则与行为规范

编写竞赛技术文件、竞赛试题与评分表

裁判技术要求与分析点评

技能操作竞赛评分实践

质量督导员

专业技能

课程

质量督导内容、督导流程与方法

质量督导

(内督、外督)

线上线下均可

编写质量督导实施方案

编制质量督导评分表单

编写质量督导分析报告

注:该课程安排表供申报单位参考,培训课程编制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附件4

2022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师资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学 历


政治面貌


职业领域


单位


身份证号


职业资格

 

专业或职业:

擅长培训课程:

 

 

 

 

 

等     级:

主要教学经历/专家工作经历:

 

 

课程内容介绍:(可附页。送审课程需有PPT格式文件、视频课件及配套的练习题,题型与数量要求:单选:判断:多选=5:2:1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技能评价中心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院)关于征集全省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培养基地和培训师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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