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确立“慎思进取 崇法惟公 忠诚为民”院训

发布时间: 2022-05-2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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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季度工作例会暨院训发布会议,会议由仲裁院院长孙中晖主持,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建宏出席会议,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孙中晖院长回顾了自行政区划调整以来特别是上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以及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提出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也对近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缪建宏副局长在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工作人员的个人汇报后,对仲裁院全体成员在各自岗位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宣布将“慎思进取 崇法惟公 忠诚为民”确立为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训。

“慎思进取”,即“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源自儒家思想,要求每一名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善于思考、深入分析,融会贯通运用法律,不断积累办案经验。

“崇法惟公”,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敬畏法律、廉洁奉公,是仲裁人的思想之基和职业之魂。

“忠诚为民”是劳动仲裁工作的宗旨,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目标和方向。

“慎思进取”是行为规范,“崇法惟公”是职业操守,“忠诚为民”是根本宗旨,三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建了仲裁院的核心价值体系。发布院训能够在长效推进仲裁院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经统计,自行政区划调整以来,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73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150人,涉案金额1.99亿元,其中集体案件15件,涉及劳动者295人,涉案金额969.4万元。近期,还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2021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成绩突出仲裁院”,副院长冯怡婷获评“2021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成绩突出仲裁员”荣誉称号。

缪建宏副局长指出,“慎思进取 崇法惟公 忠诚为民”充分体现了仲裁院的价值追求、行为准则和精神风貌,仲裁院全体人员应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尊崇践行。一是要提高适应能力,面对不断增多的案件量,要学会调整心态,提高效率,迎难而上;二是要学会换位思考,转变认识理念,注重沟通技巧,提升自身的解纷能力;三是要增强业务水平,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推动仲裁案件处理提质增效;四是要提高格局站位,牢固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思想,提升格局,同频共振。

下一步,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以“十二字”院训为准绳,夯实队伍根基,切实履职尽责,为构建全区和谐劳动关系持之以恒进行新探索,争取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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