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仲裁院引入律师参与劳动仲裁新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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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经过多次协商,签订了《关于加快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在选聘兼职仲裁员、仲裁员实习助理工作机制等方面落实合作事项,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搭建多元化解机制,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起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签订协议后,第一批实习律师已经到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习助理岗位开展实习工作,协助仲裁员办案,参与调解以及其他仲裁辅助工作,为期三个月。仲裁员实习助理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调处、提高案件处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开启了律师参与劳动仲裁的新合作模式。 据了解,双方在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前,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的实践,特别是前期探索开展的兼职仲裁员机制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等环节,10家律师事务所15名优秀律师成为了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截至目前,已累计办案291件、占仲裁案件总量11%,其中调解案件244件,调解率成功高达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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