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市国企数字化转型助力共同富裕专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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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办:

定于20227月举办丽水市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共同富裕专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数字化改革助力国资运营;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操作及案例分析;营商环境与企业发展;从数字化到数智化服务创新之路。

二、时间地点

20227月17日- 19日,为期3天,在丽水市委党校教学楼309(莲都区凌云街261号)。

三、参加对象及名额

市城投公司、市旅投公司、市农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和市数发公司等数字经济改革业务分管领导各3名;县(市、区)国资办及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各4名;丽水开发区集团公司初级管理岗以上领导干部若干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研修班由丽水市国资委和丽水开发区集团联合主办,丽水市人才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承办,食宿费自理,不收取研修费。

2.研修班学习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莲都区学员可于7月16日15:00--18:00到市委党校学院楼大堂报到,莲都区学员7月17日8:30到市委党校学院楼大堂报到,所有学员7月19日学习结束离校,期间一律住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离校的,必须向主办方请假。学习期间严禁外来访客入校,禁止安排非教学需要的聚会活动。

3.7月17日上午8:30举行开班仪式,请全体参训人员参加,要求上衣着白色衬衫,下身着深色服装。

4.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并确定参训人员,于7月8日上午

下班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xiaoqiao114@sina. com,联系人:陈豪13059678377,本次研修班培训合格学员学习时间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报名回执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五、疫情防控要求

1.研修班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学习。每位学员入学前必须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于报到当天上交报到处。

2.其余人员须凭借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学习。

3.参加学习的学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学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4.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附件:1.专家介绍

2.报名回执

3.数字化转型相关问题征集表

4.健康申报承诺书

附件下载.doc

 

丽水市国资委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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