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画下劳动争议“休止符”

发布时间: 2022-07-1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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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提出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为我们公司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薪资体系起了很好地指导作用。”镇海区内某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人事经理感谢地说。

据悉,此前该企业前员工章先生向镇海区劳动和人事仲裁院反映单位方因其离职而单方面修改了工资计算标准,致使其离职当月工资与此前几月相比减少了2500元。章先生认为在自己与企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企业方仍应按照此前约定的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仲裁员发现该公司存在规章制度的修订未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单方面更改工资构成等问题。最终在仲裁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补发员工工资1636 元。同时为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针对该公司在用工管理制度存在的误区,镇海区仲裁院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仲裁建议书从“劳动报酬发放”和“劳动规章制度”两方面出发提出了具体建议:“本委建议你单位完善工资支付的记录及相关档案的留存,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由劳动者以签字等形式进行确认....本委建议你单位在制定、修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需履行民主程序,并且该项规章制度应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并由其签字确认,以帮助该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

接下来镇海区劳动和人事仲裁院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在劳动争议仲裁结案后,针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提出定制化的改进建议,并结合上门跟踪回访,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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