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打造区级劳动争议高效化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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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轻劳动仲裁机构办案压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第一道防线,2013年6月区人社局、司法局于联合成立了绍兴市上虞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人员队伍从弱到强,调解案件从少到多,成功率由低到高。调解组织从成立至今,共收受劳动争议案件计3500余件,实际调处2800余件,年平均调解成功率达80%左右,同时还为近6000人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一、致力于不断充实区级调解力量,以适应不断上升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需要。近年来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为此我们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充实调解工作力量。现在配置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专职调解员4名,专职书记员2名,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的3名专职调解员具有三十年以上从事劳动人事工作经验的机关退休职工,成为一支在全省范围内同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人数最多,力量最强的专职队伍。 二、致力于不断强化办案意识,努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一是采取多渠道受案,力争多办案。我们采取直接受理、引导劳动者“先调后裁”先行调解、仲裁委托调解等相结合的方式,将大量劳动争议案纳入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程序。2021年共收受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近750件。二是千方百计做好当事人的说服与引导工作,努力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事实调查到位,政策法律宣传到位,沟通引导到位。通过上述工作,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2021年成功调解609件,2022年1至6月成功调解312件,调解成功率达84%。 三、致力于巩固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成果,使调解结果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一是运用调仲对接方式,对于调解成功但需延后结付的案件,均经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出具仲裁调解书。二是积极引导并督促用人单位对已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当场履行,尽可能对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即时得到兑现。三是认真做好调仲衔接的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跟踪落实工作,主动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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