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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793 公开日期: 2022-08-24

杭州市临平区探索“贡献制”“举荐制”“薪酬制”畅通人才升级通道


发布时间:2022-08-24 信息来源:杭州市临平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杭州市临平区探索市场化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贡献制”“举荐制”“薪酬制”,将能力、业绩、贡献等作为人才评判标准,把人才认定授权给企业,畅通人才升级通道,为人才发展“放权松绑”。

一、“贡献制”授权评价主体。发挥用人单位在评价人才的主导作用,以企业贡献为导向,对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人才名额,根据员工贡献度、享受优惠情况等给予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保障;给予突出贡献企业、上市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权”,推荐一定名额员工参评相应层次人才,由区级部门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后予以认定。截至目前,已为1200余家企业3500余名人才提供优惠待遇。

二、“举荐制”创新评价方式。通过借助专家、企业负责人等在相关领域的成功经验和识人用人能力,推荐确定人才层级,举荐人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规上企业技术骨干人才等,举荐属于个人自愿公益行为,不收取任何报酬。截至目前已授予109名市、区级B类及以上人才每人每年2个推荐名额。

三、“薪酬制”优化评价指标。将工资性收入、个人股权估值等作为评价要素,纳入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让能力强、业务精的核心员工能够以“薪酬”为评价要素参评高层次人才。对工资性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且在公司所占股权估值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员,或年税收贡献度超过特定标准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园区管理人才,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目前已通过薪酬估值标准认定高层次人才46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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