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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834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文号 浙人社办函〔202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9-13
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相关中央在浙单位团委: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2年在全省遴选浙江青年工匠2000名左右。

二、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人选重点从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

(三)入选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30周岁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0%,应有一定比例的女性。

三、遴选条件

(一)人选遴选条件,应符合《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且在浙全职工作1年以上。

(二)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地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年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或是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

(四)聚焦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定位,推荐人选要重点面向我省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生物医药、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十大标志性产业制造业企业遴选,特别是省政府公布的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省未来工厂、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省制造业首台(套)企业〕。

(五)已入选省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不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不予推荐。

四、推荐程序

浙江青年工匠推荐工作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

(一)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层单位,为浙江青年工匠人选的申报单位。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人员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人,大中型企业和技师学院可推荐不超过5人。

(二)推荐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各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以及相关中央所属在浙单位团委,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浙江青年工匠人选的推荐单位。

(三)申报程序。县(市、区)人员,由县(市、区)团委汇总申报材料,会同同级人力社保局审定后,报各设区市团委,并由各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团委共同确定推荐人员归属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管理的省部属单位以及团省委直接管理的相关中央所属在浙单位含下属子公司及实控公司),其申报人员原则上由省部属单位团委汇总申报材料,会同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审定后,按团组织隶属关系,分别报送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团省委基层工作部;对不归属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管理的省部属单位以及不归属团省委直接管理相关中央所属在浙单位其申报人员原则上通过所在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团委推荐。

(四)推荐程序。各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按照推荐指导数见附件2,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人选后其中备选指导人员须进行排序向省人力社保厅、团省委正式推荐,并由省级层面统一进行复核遴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团委共同负责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培育和管理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抓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订、指导督查等工作。团委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宣传发动、遴选评审、考核评估,跟踪做好政策落地、待遇落实等工作。各推荐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负责培养工作的绩效评价,落实入选人员的培养支持资金。各申报单位负责落实培养计划,做好入选人员的日常跟踪、培养、考核工作。

(二)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按照《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常态化跟踪、联系和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支持。要加强对浙江青年工匠入选人员的管理考核,一年培养期满后对入选人员的培育履职情况适时开展考核评估。

(三)本次申报通过网上平台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所在单位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后,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省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新时代浙江工匠项目,进入浙江青年工匠申报入口开始办理,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在2022101日前完成平台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平台系统审核后,下载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装订1份纸质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对应的上级单位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和团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以及相关中央所属在浙单位团委作为推荐单位,在1025前完成平台推荐,并提交推荐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纸质书面推荐函(附件3)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1团省委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安吉路21号共青团浙江省委基层工作部,邮编:310006,电子材料报送工作邮箱:zjtswjcgzb@163.com


附件1.附件1:遴选工作联系方式.docx

2.推荐指导数(略)

3.附件3:推荐函(范例).docx

4.附件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229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