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3-00004 | 公开日期: | 2023-01-05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宁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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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宁29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培育、招募及留浙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才是支撑浙江制造、浙江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联接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最核心最基础的劳动要素。近年来,我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体系,奋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以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目标,推动制度重塑,强化政策供给,全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0.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1.4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2.2万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坚持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通过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加快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今年4月,我厅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完善技工院校发展布局、建设标准、专业结构进行了部署,并在资金支持、人员编制、社会资本参与等长期困扰技工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大胆改革突破,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热潮。同时,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将投入2.98亿元,地方拟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10所一流技师学院将全部建成万人技师学院,校园总面积从3841亩扩大到5843亩,在校生总数从4.93万人增加到10万人以上,引领全省技工院校内涵发展、高端发展,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对标世界一流、产教融合紧密的技能人才培育高地。
(二)精准高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号),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山区26县等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大规模多层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同时,由各地党委人才办、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将“技能人才”要素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激发企业培养制造业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将所有培训和评价资源向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共享,充分激发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学生获取证书的积极性,拓展技能人才培养来源。
(三)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和《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3号),探索建立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4月底,正式启动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确定了首批试点企业15家(以制造业为主),积极探索建立从入门到精通,从学徒到大师的多维度、阶梯式人才培养评价机制,营造“择一事终一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探索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能人才队伍。开展“浙江工匠”遴选培育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在落户、子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和社会待遇,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截至2021年底,浙江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28.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3%,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
(四)大力招引制造业高素质技能人才。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需求导向,精准招引制造业技能人才。2021年,通过引才云平台归集全省91.4万家企业1104.9万个岗位,明确将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作为重点引才方向。绘制引才渠道图,接入国内2508所高职院校、7201个科研平台、6646门学科,组织4000余家单位赴南京、上海、成都等地23所高校开展精细化引才活动,推出岗位5.2万余个,初步引进意向人才9.2万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制造业是浙江经济的基本盘,是体现经济创新力、竞争力的主战场,是实现浙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支柱。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人社部、工信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大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力度。2022年将重点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制造业企业,继续遴选浙江杰出工匠60名、浙江工匠600名、浙江青年工匠2000名。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浙派工匠”骨干队伍的各类典型事迹,推出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系列报道,大力宣传我省针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新风尚,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技能人才待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完善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推动建立以体现技术工人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产业工人应保尽保。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有关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在教育学习方面更多关心关爱产业工人群体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探索设立“新时代浙派工匠”表彰项目,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评价自主权。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和评价机构管理、评价监督管理、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等五个配套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集成共享技能人才评价数据,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准确的技能等级认定信息服务。升级职业技能评价监管系统,依托视频监管、资格监管、成绩监管等七大监管模块,建立技能等级认定线上留痕管理模式,确保评价机构认定过程规范有效。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跨部门调取基础信息数据,解决用人单位备案无纸化申报、群众报名无感智办等“关键小事”。
(四)加大制造业技能人才引育力度。大力实施“浙派工匠”行动计划,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金钥”培训计划、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等技术技能培训,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重点培育适应传统制造业转型以及“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的高水平技术工人。以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为导向,定向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高企业引才精度效度。迭代“引才云”“浙江人才网”,贯通社保、学历、职业证书等数据库,开发人岗智配功能,绘制重点产业画像,制作紧缺岗位动态目录,为企业精准推送优质适配的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为浙江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司仪(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话:0571—87053055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