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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3-08393 公开日期: 2023-10-1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杭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6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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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红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杭63号建议《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技术技能型岗位,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浙江是“制造大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提升就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制造业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制造业。通过职业规划、典型宣传、搭建平台,积极引导毕业生投身制造业,支持促进制造业发展。一是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通过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月等活动,帮助制造业相关专业大学生明晰职业方向,确定职业目标。二是宣传就业创业典型。通过邀请优秀校友和企业大咖等进校开展职业宣讲、人物访谈活动,帮助大学生了解制造业的发展需求和发展前景。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通过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到制造业技术技能型岗位就业。三是积极搭建平台。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高校主动走进行业、走进企业,深入了解制造业发展动态,了解企业用人需求。针对制造业专业需求和学生特点,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百校联动、千场招聘、50万岗位),举办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到制造业工作搭建平台。

二、提升高校毕业生的技能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人才生态最优省份的目标要求,围绕重大战略实施、重大产业布局、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持续推进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技能人才建设政策体系。围绕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的目标,全方位重塑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号)、《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等20余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体系。二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聚焦我省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等十大标志性产业和各地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培育新时代浙江工匠队伍。2022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4.8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9.8万,其中高技能人才43.7万,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0.7%。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围绕我省“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完善技工院校发展布局,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拟投入2.98亿元,地方拟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08所,在校生数达到19.8万人。面向社会遴选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截至目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6866家,其中用人单位6392家,用人单位备案数、社评组织遴选数、等级认定发证数均处于全国前列,基本覆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技术技能型岗位。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制造业等各个行业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毕业生到企业施展才干。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二是完善职称评审。高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可初定相应职称,也可以根据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性质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我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了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并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职称申报。三是加大就业服务支持。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聘搭建对接平台。2023年4月18日,人社部、教育部和省政府共同举办了全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暨浙江省“百万岗位进校园”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我省部署开展了为期1个月(4月18日—5月18日)的“百万岗位进校园”专项行动。专项活动期间,推出岗位102.52万个,其中先进制造业岗位36.47万个,占35.6%。

您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技术技能型岗位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制造业企业就业、充实技能人才队伍的政策和激励机制,积极畅通企业就业渠道,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从事制造业技术技能型岗位。

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需求、聚焦新业态新职业开展技能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依托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继续推进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对机器人运用及智能制造相关工种如智能硬件装调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等,芯片相关工种如多晶硅制取工、晶片加工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等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的职业(工种),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大专院校)等牵头或参与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

三是完善技能评价激励机制。以奖补、政策倾斜等形式,支持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加大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对急需紧缺、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卓越工程师人才,在落户、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特殊支持。常态化组织“浙江工匠”“技能大师”开展名师带徒活动,为企业、社会培养更多技能人才。推广国家“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充分利用融媒体矩阵等媒体渠道,大力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浓厚社会氛围,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技术技能型岗位,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四是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要求,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加大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感谢您对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陆旖(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电话:0571-87053046  传真:0571-81050029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