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503X/2023-08396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宁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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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闻东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宁26号建议《关于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现代化建设进程,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大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培训健康快速发展,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2022年,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支持资金2.98亿元/年,地方财政配套支持173亿元。出台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教材管理、师资培训等7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技工教育制度基础。会同省委编办等4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公办技师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22〕18号),解决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可为6家省属技师学院增加编制1600余个。
(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课程改革,推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育品牌专业,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强强联合,累计立项建设二批次43家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实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全覆盖,同时涵盖11个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探索“订单班”“冠名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鼓励各技工院校根据企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引导企业参与招生全过程,实现“学生所学”与“企业所需”无缝衔接。部署开展百万技能人才“订单式”引育行动,鼓励企业参与跨区域联合培养,为外省生源提供优质就业岗位。目前,全省技工院校与6000余家企业达成合作,建设产业学院、企业学院200余家,订单班、冠名班500余个,在校生数量1.8万人。
(三)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更好适应我省产业跃迁和学生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联合推动产业学院、全省人工智能职教联盟等载体平台组建。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理念和实践经验,启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共同深度参与、在区域内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规格培养”“高质量就业”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针对性培养地方优势产业集群提升迫切需要的复合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2023年,36所中职学校、23所高职院校参与改革,招生计划3210人。不断拓展校企合作渠道,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持续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共有228所职业院校10.5万人列入“1+X”证书培训考核工作计划。深化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现有教育部试点单位24个,省级试点单位168个。
(四)稳步实施学历提升与技能培训。积极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平台,组织企业在职员工提升培训。2022年,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超过150万人次,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新增学员35万人左右,累计完成成人双证制初中高学历教育13.64万。着眼提升社会各群体尤其是低学历群体的学历层次和受教育水平,大力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对产业工人、新农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继续教育的规模,强化低收入群体的“造血”功能,全省参与学历提升约50万人,有效提升中低收入人群再就业、创业能力。
(五)加强企业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有效发挥高能级平台聚才育才作用,省经信厅协同省委人才办,按照“一个特色产业+一个共性技术平台+一批共享工程师”模式,深化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新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2家,新增20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集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14168人和一级注册职业资格1048人,其中高级专家及博士317人,高级职称人员602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建成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43家,其中国家级28家;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440家,其中国家级43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推动校企双方互相支持、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一)建立健全产教融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服务产业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落实金融、财政、土地等各项产教融合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二)深入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以专业服务产业为导向,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需求,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推进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组建一批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效益显著的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带动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技工教育改革,推动各地技工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切实发挥技工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支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集技能实训、技能评价、师资培训技能竞赛、校企合作、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条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三)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相关课题研究,做好工学一体化院校建设和专业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方案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大类专业一体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行动和精品课程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提升计划,推动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地。
(四)不断完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健全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多元评价体系,多维度、多层次评估技能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质量,不断拓展评价结果的应用领域。同时,继续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鼓励企业组织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制培训,通过校企共定培养方案、共担培养成本,产教融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其在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设置考点,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技能劳动者提供优质技能人才评价服务。
(五)加强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两条主跑道,突出产教融合、产才融合,推动校企合作加强重点人才队伍培育。深入开展卓越工程师重点课题研究,探索制定以解决工程问题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能力评价办法,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500名左右。加强制造业人才现状、缺口、趋势调研分析,制定出台《浙江省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聚焦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强化复合型数字人才供给,联合开展数字工匠建设研究、培育、认定。
(六)推进平台新建和深化工作。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会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深化前两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开展第三批10个左右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培育建设。深化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新增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左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家以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以上,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个左右。
(七)加强人才培育培训力度。举办“浙商薪火”“希望之光”等企业家培训班300个以上,培训6万人次以上。举办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标学习活动和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研修班。建设“企业码”直播间和产业人才在线培训基地,联动开展直播培训活动200场以上、线下培训活动500场以上。有效回应企业建设未来工厂的人才需求,举办未来工厂产业人才培训班,加强对未来工厂企业家、技术技能人才培训。
(八)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扩大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招生规模,争取2023年各地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计划达到年度中职招生计划的33%。大力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新布点一批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依托各省级行指委开展行业人才培养预测分析,通过差异化投入、政策项目引导等方式,促进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高效协同。强化产教对接协同,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大力支持有条件职业院校开展现场工程师培养。优化专业结构,指导推动设区市制订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鼓励发展优势、新兴专业,调整存量过剩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契合度。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斌(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话:0571—87053069
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