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县仲裁院出台年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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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县仲裁院针对目前严峻的办案压力,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现阶段具体应对措施。 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全力做好维稳。一是继续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促进居民增收、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实行“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牵头作用,推动“四个责任”、“六项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做好接待工作。用足用好各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渠道,及时接收案件问题,实施简单案件马上办、普通案件提速办、重大案件包案办的工作机制,确保将群众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严格案件经办流程,严把办理、答复时间节点,有效推动案件快速高质量办结。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打牢根治欠薪基础。一是进一步推动保障制度落实。结合劳动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全面推动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总包代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六项制度落实。依法查处总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使用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未按约定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等违法行为;配合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查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违法行为;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优化服务,履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等日常管理职责。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监管。全面推广“人社一体化系统”应用,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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