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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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3〕13号
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和人社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2〕20号)精神,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我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纳入全省技工院校教学计划的、为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而开设的专业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与健康等公共课程)。精品课程主要申报专业为人社部已公布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的31个专业(见附件1),重点为汽车维修、机械制造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连续开设3年以上,具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一轮以上完整的教学实施过程。
(二)课程定位准确、课程标准明确,课程实施(包括教材、教学设计、配套课件、教学视频、配套工作页等方面)效果较好,相关教学教研成果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三)课程师资团队能力强,职责清晰,结构合理。
(四)课程考核设计得当,教学效果较好,有一定的特色创新及示范引领作用。
(五)学校对课程建设的组织保障得力。
(六)课程资源能够在网络平台展示和应用。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全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通过学校自评后推荐申报、省教研所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评推荐
学校根据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实际开展自评,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方式与要求
学校认真填写《浙江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送至省教研所。
每校申报精品课程的数量上限为:技师学院5门、其他技工学校3门。每门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
(三)省级评审认定
省教研所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
(四)网上发布
经评审认定的精品课程教学资源由省教研所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布,供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共享使用。
四、激励与保障措施
(一)经评审认定的精品课程,由省教研所颁发全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荣誉证书。
(二)省教研所将从评审认定的精品课程中,择优选取部分建设院校牵头或参与开发省级精品课程项目。
(三)根据人社部工作部署,省教研所将适时择优推荐部分精品课程参加国家级工学一体化精品课程评选。
(四)省教研所将从评审认定的精品课程中,择优选取部分精品课程教学资源纳入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库。
(五)全省技工院校应大力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开发工作,为课程建设团队提供人力、时间、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教研所:殷志艳,应文豪。
联系电话:0571-87651285、85025327。
电子邮箱:173690649@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15室。
邮编:310013。
附件:1.人社部已公布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的31个专业目录
2.浙江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3.浙江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清单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3年4月10日
浙职技教〔2023〕13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