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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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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321

 

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229号)决定开展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技工院校即日起使用学校账号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特别提示:请使用升级后的新网址及账号密码登录,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1/login.jsp),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实施性教学计划管理”模块,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30日。

二、省教研所将组织专家论证后在系统内出具备案意见。

请各技工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报备工作的,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付彦,0571-85025330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356


浙职技教〔2023〕21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做好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