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毕业验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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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3〕23号
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2〕29号),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毕业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印时间
分为三个时段:
(一)2023年6月1日-6月16日;
(二)2023年7月11日-21日;
(三)2023年12月4日-8日。
二、验印内容
毕业验印内容包括:毕业生入学当年的新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实施性教学计划,相应学制年限对应的课程成绩、实习成绩、鉴定成绩及相应附件。
三、验印办法
通过“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及“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工作平台”两个系统交叉进行,具体操作详见毕业验印操作指南及流程图(见附件)。
四、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阶段验印结束7个工作日后。
地点: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613室)。
五、其他要求
(一)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毕业验印工作,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延迟毕业并在一年内提出补毕业申请,已办理并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出补毕业申请。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毕业验印有关要求按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学徒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流程与全日制毕业验印一致,其他材料由技工院校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其他类型信息申报”模块上报。
联系人:周萍,付彦;
联系电话:0571-87651286,0571-85025330。
附件:毕业验印操作指南及流程图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3年5月29日
浙职技教〔2023〕23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毕业验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