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龙游:劳动仲裁保权益,群众致谢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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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请人戴先生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依法仲裁”的锦旗送到了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达对仲裁员高效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戴先生此前到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经审查,该案起因系用人单位以戴先生的表现不符合试用期岗位要求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仲裁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仲裁申请立案后,经过开庭审理查明,戴先生入职时,用人单位并未与其约定录用条件,也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案件符合一裁终局的条件,故仲裁院依法作出了终局裁决,裁决用人单位向戴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案件终结后,戴先生亲自前往仲裁院,执意向仲裁工作人员送上锦旗,并向案件经办人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戴先生的案例只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依法办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用人单位为应对疫情的冲击而采取降薪、裁员等方法压缩经营成本,但因方式不当,极易引发劳资纠纷。仲裁院积极落实“调解优先”、“着重调解”等原则,着力提高调解力度,通过案前调解、案中协商等方式妥善化解了大量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仲裁委及时裁决,截至5月4日,2023年仲裁终结率达98.1%,充分发挥了劳动仲裁定分止争的职能,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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