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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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省级地方标准探索细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实施办法》(余劳人仲〔2023〕3号)正式发布。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深化“慎思进取 崇法惟公 忠诚为民”的余杭仲裁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我区仲裁服务流程,提升仲裁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公信力和竞争力的余杭仲裁品牌。 一是强调实施原则,深化服务意识。实施办法在省级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原则和精神,重点提出要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归口管理,提高服务质效;加强立案释明,指导申请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强化多元调解,联合多方力量构建仲裁全周期调解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提供网上预约立案、网络庭审等服务,扩展服务渠道。 二是规范服务流程,确保办案质效。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将劳动仲裁流程分解为案前调解、案件受理、开庭审理等若干大板块,细化每个环节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分配及时效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提升办案效率。同时,强调工作人员在仲裁服务全流程所应具备的职业素质和服务礼仪,保证群众认可度。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加码维权速度。创新审理机制,为弱势群体有效维权创造捷径。对于重大群体性案件,举全院之力启动“夜间庭审”机制;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启动“周末庭审”机制进行优先处置;对于事实明确、争议不大,且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案件,创新启用“24小时缺席速裁”审理机制,助推案件快速进入执行程序。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仲裁公信。建立内外联动监督机制,形成多元化劳动仲裁监督体系。定期开展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反馈问题分析研究,做好跟踪改进服务,减少信访投诉的发生。此外,实施办法特别强调要绷紧“防范虚假劳动仲裁”重要防线,构建“案前预警+案中审查+案后复核”全过程虚假劳动仲裁防范体系,维护仲裁权威性、公正性。 下一步,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全面贯彻落实省级地方标准,积极督促各派出仲裁庭、仲裁员、调解员和办案辅助人员围绕该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余杭仲裁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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