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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建筑与艺术应用类专业教师实用微课制作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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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职技教〔202339

 各技工院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建筑与艺术类专业教师的信息化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师生技能(教学)竞赛计划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技工院校建筑与艺术应用类专业教师实用微课制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在职教师。

(二)报名要求

以作品为单位报名,每所学校最多报3件作品,每件作品不超过2位作者。

二、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为对建筑与艺术类专业相关核心课程内容进行微课设计,专家评定入围决赛作品;决赛在温州技师学院进行现场展示与答辩。具体内容详见比赛技术文件(可在浙江职业能力建设网”“下载专区”-下载)。

三、比赛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校于20231010日前使用学校账号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1/login.jsp,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教学竞赛报名管理模块选择“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建筑与艺术应用类专业教师实用微课制作竞赛后点击团队赛报名,填报竞赛报名相关信息(请务必在团队/项目名称栏目录入作品名称),最后点击申报完成报名。 

(二)初赛安排。1020日前,将微课作品及相关资料发送至750506018@qq.com(收到作品后予以邮件回复),1030日前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三)决赛安排。118-9日在温州技师学院进行。各入围决赛作品教师针对微课教学设计进行现场说课展示与答辩,评委进行现场打分(主要针对现场说课展示和答辩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30%。获奖证书由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印发。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校高度认识此次比赛,广泛发动,精心准备,认真做好此次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将其参赛作品在省教研所组建的相关平台发表,供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学习借鉴。  

(三)参赛作品微课视频中一经出现作者和单位名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竞赛期间交通与住宿费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建筑与艺术应用中心组:张国华,18969900732 

省教研所:应文豪,15957571216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3913


浙职技教〔2023〕39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技工院校建筑与艺术应用类专业教师实用微课制作竞赛的通知.pdf